在生命的最後一年,年過八旬的新疆老人李生連3次住院共做了303項檢查,其中僅愛滋病和梅毒就檢查了6次。李生連生前對此極為憤怒:「這不是折騰人嗎?」
李生連老人生前最後一年的住院費用清單。_副本
2012年1月,老人分別將三家醫院告上法庭,然而未等到開庭,當年2月21日,老人去世。此後其子張元欣替父維權。此案曾被當地媒體認為是「新疆首例訴醫院‘過度檢查’案」。同年6月26日,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最終審判其中一家醫院存在重複檢查,其他醫院無過錯。
考慮到此類事件普遍存在,張元欣向衛生部郵寄了一封公開申請,要求對「重複檢查」的查處結果、責任承擔方式予以公示。沒有得到期許的答覆,今年1月6日,張元欣將衛生部告上法庭,要求對申請的信息及時予以公開。
10個月進行了303項檢查
2010年12月1日,因胸痛加重,張元欣陪同父親來到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診,醫院共進行化驗和檢查87項,後老人出院。
2011年1月4日,李生連因冠心病再次住院,這次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醫醫院心血管二科。醫院對其進行化驗和檢查121項。
2011年8月28日,李生連又入住烏魯木齊市中醫院,醫生診斷為「胃惡性腫瘤」。其間,醫院對其進行化驗和檢查95項。
先後10個月,老人共進行了303項檢查,張元欣說:「我父親每天幾乎顧不上治病,大部分都用在檢查上了。」
李生連生前將3家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還愛滋病、梅毒檢查費140元,其他重複檢查費、化驗費2745元及本案訴訟費用。
2012年8月,法院認定,「原告在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過的癌胚抗原測定、丙型肝炎抗體測定共14項檢查,被告自治區中醫院又對以上14項進行了檢查。其中的癌胚抗原化驗檢查和胰腺B超檢查存在重複。」判決被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醫醫院返回原告第二次愛滋病檢測費、第二次癌胚抗原測定檢查費、第二次胰腺B超檢查費共計14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本文略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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