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路旅客強制保險法律實施了61年。
中國即將廢除鐵路車票中佔票價2%的強制保險費,中國不少網民對官員們預測的票價減幅表達不滿。
2011年溫州動車組追尾事故發生後,中國媒體揭發強制保險費的存在,並指出在現有法律下,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5萬元人民幣。
中國國務院於11月頒令,自2013年1月1日起廢止這些條例,但中國媒體星期天(12月23日)引述鐵道部門官員稱,票價減幅將不一定能達2%。
不少網民質疑了票價減幅,還有政府撤銷有關條例的動機。
一位山東的新浪微博網友說:「票價有望降1%,看把各門戶網站的頭條給佔的慢慢的,老百姓要感恩戴德啊: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是鐵道部賜予的的。」
河北的一名騰訊微博網友說:「火車票全面降價對於鐵路部門來說利大於弊吧,節省了保險開支也推卸了責任。」
也有一些網友調侃中國的鐵路安全。在北京的一位騰訊微博網友說:「降個塊八毛的沒多大意義,還不如買保險了,然後後續工作由鐵路部門做好就OK了。」
另一位河北的網友說:「鐵路很安全就不用再另外買保險了,不過要坐高速動車還是要買保險,這玩藝事故太多了,太快不安全。」
「被保險」
去年7月23日溫州動車組追撞事故的賠償細節出臺後,中國媒體曝光,在遇難旅客每人50萬元的賠償金中,有部分來自票價2%的強制保險。
溫州動車組追撞現場(新華社資料圖片)
溫州動車組追撞事故掀出了強制保險問題。
根據1951年實施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凡持票搭乘中國火車之旅客,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其手續由鐵路管理局辦理,不另簽發保險憑證。
在此條例下的理賠金額上限,根據其1992年修訂版,為每人2萬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5萬元。
廣州《21世紀經濟報導》去年7月的報導指出,單從1999年到2010年間,鐵道部共收取「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168.75億元。報導還質疑了這些保費的實際去向。
中國報章星期天引述鐵路部門相關負責人說,目前的票價制定參照了線路運營成本、項目建設成本、居民消費水平等多項內容,因此取消強制保險後,不能僅僅參照基礎成本的百分比下調,加上各列車席別不同,定價不一,最後呈現的票價不會完全按照現在票價的2%降價。
有關官員說,相關部門正在對撤銷強制保險後票價進行核算,預計兩日內將有定論。一些媒體進一步指出,即將在本週通車,運營里程全球最長的京廣高鐵,其票價也有可能在元旦調整。
至於撤銷強制保險後鐵路旅客能如何獲取保險,報導指出,中國各地火車站都將設置購買保險的櫃臺或終端機,屆時有需要的旅客可自願購買這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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