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麵包車上只拉了一些剛買的菜。
網友「沂蒙大鍋臺」收到的罰單。
日前,一位山東沂源縣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稱自己開麵包車出去買四樣菜,然後放在車上拉回去,被交警部門罰了200元。帖子被傳到微博後,引發熱議。
載四樣菜被罰200元
「這是非法載貨麼?」12月7日晚,網友「沂蒙大鍋臺」在天涯社區雜談板塊發表圖文帖說,其當天早上去菜市買了6斤山藥、5斤姜、2隻雞加上4斤菠菜,放在麵包車的後廂,沒想到在一處十字路口處被協警攔下,罰了200元,「理由是麵包車不能載貨」。
從帖子上附的照片可以看出,這些東西堆在一輛紅色小麵包車的後廂裡,甚至還不能把裡面的空間填滿。「沂蒙大鍋臺」對罰款充滿疑惑:「我真不明白就這麼點東西違反了什麼規定,道路交通法規定的貨物的定義是什麼?我的車本來就是5座的,又沒拆了座兒去」。
與載貨照同時發布的,還有一張「山東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處罰時間是12月7日8時30分,從違法行為代碼10350可以看出,處罰理由正是認定為「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
回應:民警執法不規範
「沂蒙大鍋臺」的帖子發出後,很快引起熱議。「樓主的車算是白買了」,網友「黑店D a掌櫃」氣憤地說,以後開車去接親戚朋友說你是非法載客,上街買點東西說你非法載貨,「還讓不讓樓主開車了」。
網友「半輩子不後悔」則質疑,「按規定,客車是不允許帶貨的,因為你的麵包車沒有辦理營運證,屬於非法營運了,但問題是,你帶的這幾樣東西算不算貨呢?」網路檢索顯示,雖然的確有麵包車違規改裝後用做載貨的,但類似「沂蒙大鍋臺」這樣並未改裝又被罰款的,也不在少數。
今年9月,在一家名為「找法」的法律諮詢網站上,網友「aw 0905713」就曾表示,「前天兒子結婚到市裡買菜回來途中被交警查下,說客貨混裝罰款200元扣2分」,並質疑「這樣的處罰有規定嗎?」
正當網友議論紛紛時,當地交警部門回應了。8日19時許,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沂源大隊在其官方微博上說,「經調查確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不規範」。而在天涯跟帖中,「沂源交警大隊宣」還表示,除了執法不規範,還存在「引用處罰條款牽強的情況」。該大隊在微博中稱,大隊領導已帶領民警上門賠禮道歉並撤銷處罰,同時對當事民警作出了相應的處理。「沂蒙大鍋臺」也在隨後的跟帖中確認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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