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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國安法 防笑柄重演

 2012-11-15 05: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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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官方媒體刊登「國家安全法規定」新項,防止公務員叛逃。有重慶市民認為,新規定是官員之間的打擊手段。有北京維權律師認為,王立軍事件鬧成國際笑話,重慶公安部事後遭到上級譴責,因此急急推出相關措拖,以防事件再次發生。

重慶官方喉舌《重慶日報》,週三刊登市政府頒布的「實施國家安全法規定」,當中包括若出現公務員叛逃狀況時,所屬單位應立即通報中國國安單位。而公務員有被境外組織策反或收買嫌疑,或擅離職守、滯留不歸或參加邪教的,亦應立即向國安單位通報。

規定還表明,會對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報導指,重慶市人民政府於今年4月10日召開第123次常務會議時,通過相關規定,並於從7月1日起實施。而該項規定提出及通過的時間,正正在前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被爆出逃亡到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之後兩個月。

對於重慶市政府透過媒體,將相關規定公告天下,重慶勞工維權人士梁明遠認為是官場人員之間的把戲。

他說:「也許吧,也許是公務員,或是其他人。反正我覺得對老百姓是毫無意義的。或是說以後再打擊其他人的一種手段。」

有注意重慶政府頒布相關規定的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認為,重慶市政府急急推出相關措拖,明顯是由於發生了王立軍事件。

他說:「重慶有王立軍叛逃事件,對他們影響大。我分析重慶現在實行這規定以後,就是確保工作到位。」

劉曉原認為,重慶公安部門於王立軍逃亡到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一事上,完全處於被動及後知後覺的位置,最終事件被鬧成國際笑話,因此事後遭到上級譴責。

他說:「我想在王立軍事件中,可能重慶國安局是受到上面的批評。因為這麼一個大官員,當地國家安全局都不知道, 所以建立了一個制度,就是說‘你們單位發現有人叛逃,不能向國安局隱瞞,應要通報。’因為他們是管理國家安全這方面的工作,他們要知情。就是說如果中央國安局知道了,就會說他們的工作嚴重失職,可能就是這樣的意思。」

重慶市副市委長王立軍於今年二月六日,逃亡到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向美方爆出重慶市總書記薄熙來貪腐瀆職及其妻子谷開來殺害英商伍德的事件,滯留1天後自行離開接受中央調查。

9月24日王立軍被控因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叛逃以及受賄305萬元四項罪名被判刑15年。

原題目:王立軍後重慶出臺措施防笑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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