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以色列高中生於2008年3月在耶路撒冷一所中學被恐怖份子槍殺身亡,其家人向中國銀行提出10億美元的法律訴訟費,他們聲稱該銀行的紐約分行蓄意魯莽的對恐怖份子提供服務。
根據《華爾街日報》近日報導,這項民事訴訟案日前在紐約州的法院提出,該案聲稱中國銀行為巴勒斯坦哈馬斯組織電匯十多次、總額高達數百萬美元的金額。
案情顯示,這些匯款是由伊朗與敘利亞的哈馬斯首腦份子所為,款項是由中國銀行的美國分行匯往在中國的帳戶;該帳戶連結至哈馬斯組織的資深官員、情報人員,以及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然後金額轉帳至加薩走廊及約旦河西岸的哈馬斯等組織;這些錢是用來從事恐怖攻擊活動的。
該案訴訟書表示,以色列的反恐怖主義官員曾於2005年與中共公安局及中共中央銀行的官員會面,要求他們採取行動,防止進一步的電匯工作,但中共方面未予理會。
報導說,銀行的電匯款工作近年來受到美國的注意,尤其是從海外匯往美國或美國匯往海外的款項。
上個月,英國的渣打銀行因涉及處理伊朗顧客的交易案,而同意支付3億4,000萬美元給紐約州銀行的主管機關,解決其破壞美國貿易制裁的索賠。
紐約州的金融部門控告渣打銀行藉由其紐約的分行,六年多來為伊朗顧客辦理2,500億美元的交易。美國聯邦主管機關迄今仍在調查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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