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高棉逃離金邊吐斯廉監獄時留下的一個被鮮血浸染的床墊。
在幾個月令人震撼的當庭作證之後,柬埔寨的一個戰爭罪法庭遇到了資金困難,該法庭正對紅色高棉 (Khmer Rouge)前高級領導人喬森潘(Khieu Samphan)、農謝(Nuon Chea)和英薩利(Ieng Sary)進行紐倫堡式的審判。
如果國際社會讓這場歷史性的審判在中途陷入困境,妨礙為在1975年至1979年波爾布特(Pol Pot)統治下被害的約170萬柬埔寨人伸張正義,那將是不可想像的。
倖存者沒有忘掉他們所經歷的苦難。共有15萬柬埔寨人來到金邊的法庭旁聽審判,這個數字令人震驚,超過了史上其他所有戰爭罪法庭旁聽者人數之和。
這個法庭就是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 (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這是一個國際化的柬埔寨法庭,其中有部分外國法官、調查官和行政管理人員,該法庭受國際法原則的指引,並按照與聯合國簽訂的條約進行管理。
這個柬埔寨法庭從2006年起開始運行,傳統上給予支持的各國政府近期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包括經濟衰退、歐債危機,而對其中最大的捐贈者日本來說,首要任務是在遭遇2011年的海嘯之後進行災後重建。
然而,10年前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堅持決定將自願捐款作為這個柬埔寨法庭的資金來源。許多關鍵國家的政府支持這項計畫,各方明確期望它們將拿出充足的資金支持。
如果沒有經濟問題的困擾,這個法庭就能以更強的獨立性履行國際正義的使命,更好地開展工作。法官、檢察官、調查官和辯護律師應當能夠放手開展各自的重要工作,而不應該受到「捐贈者疲勞」壓力的影響。只有在充足資金讓法庭各部門能夠高效率行使職能的情況下,才能達到這個法庭在正當法律程序方面必須達到的國際標準。
由於聯合國在7月份因資金緊張而不得不停止聘用工作人員,主要職務的空缺不斷增加,減緩了調查和審判工作。這使法庭觀察人士提高了批評音量,他們要求更高水準的表現和快速的審判。
在與多個國家的政府交談之後,我的感覺是,他們的「捐贈者疲勞」並不僅僅源自國內的財政困難,還因為他們很難讓財政部和議會年復一年地關注和支持在遙遠國度(比如柬埔寨)緩慢進行的審判。
同樣沒有幫助的是,柬埔寨政府給一些人留下了干涉法庭工作的印象,這個問題確實需要隨時保持警惕,但如果這個柬埔寨法庭具備充足、長期的資金支持,它就會處於有利得多的地位,免受外來影響。
有幾個國家已承諾為該法庭再提供兩個月的資金,這是個好消息。但至少還需要籌集400萬美元,才能解決11月和12月的花費。(柬埔寨政府在預算中承擔一小部分,這部分已藉助外國援助得到解決。)接下來就要(馬上)擔心2013年。
這絕不是資助一個重大戰爭罪法庭的理想方式;這個法庭肩負著歷史使命,在事隔多年後終於開始追究20世紀最嚴重屠殺無辜平民事件之一的責任。由各國 政府自願資助戰爭罪法庭,往最好的方向說也只是一種投機性的冒險,而且要依賴那麼多不可預測的變數,以至於隨著歲月流轉,最初的目標有時會被忘卻。
一個法庭一旦被賦予使命,並由聯合國組織成立,那它就應該具備自己的生命力。該法庭將帶來各種政治和道德責任,推動各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而為,使法庭能夠作為獨立和公正的司法機構持續履行職能。
此類責任包括達到成員國為完成使命而在聯合國授權下制定的國際標準。讓這樣一個法庭因為缺乏資金而陷入困境,是對國際刑事法庭在近20年裡逐步形成的「沒有免罰」原則的公然挑戰。
這樣的結果將向那些國際犯罪的潛在罪犯發出完全錯誤的信息。
各大戰爭罪法庭(覆蓋巴爾幹半島、盧安達、獅子山、柬埔寨,以及國際刑事法院正在調查的7個國家的暴行)一直以來受到批評,理由是相對於外人眼中的寥寥幾個被告(被控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和性質極其惡劣的國內犯罪),它們的運行成本過高。
然而,考慮到所涉犯罪的嚴重性,以及年度預算覆蓋相關司法項目的全部費用(大規模調查、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法院設施和員工、證人費用、受害人權利以及教育宣傳活動)這一事實,與各國為普通犯罪編列的調查和司法預算相比,這些法庭的成本相當低。
目前,最嚴峻的挑戰是維持各國政府對上述柬埔寨法庭的支持。當代版本的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或許也能幫助籌措資金。1903年,卡內基捐贈150萬美元(相當於今天的3500萬美元)在海牙修建和平宮(Peace Palace),在那裡,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和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至今仍在解決和裁決法律糾紛。這樣的遺產值得投資,在今天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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