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濟南市拘留所向李興貴送達《解除拘留證明書》,稱「李興貴現因拘留期滿,予以解除拘留。」
李興貴系濟南濟南濟南康達爾製衣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自2009年2月7日起遭遇了6次強拆,損失慘重。李興貴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沒有得到處理。公安機關竟稱不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為此,李興貴向檢察院、人大、政法委等機關反映,毫無結果。李興貴被逼無奈,直接去中南海反映。
2012年7月8日,李興貴在中南海附近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民警抓獲,押送到久敬莊,後轉交濟南公安機關。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作出市中公決字[2012]第01287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李興貴作出行政10天的決定。其理由是:「2012年1月21日至2012年7月7日,違法嫌疑人李興貴先後十次到中南海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訓誡,但仍不思悔改。2012年7月8日17時許違法嫌疑人李興貴又到中南海周邊進行非正常上訪時,被北京公安局民警抓獲。」
李興貴認為,溫家寶總理曾經提出過,中南海大門向人民群眾敞開的。故李興貴有權利向中南海反映自己的冤屈,不存在非法上訪。李興貴承認自己到中南海,但遠不止10次。他說,他因到信訪部門上訪不起作用,才想到去中南海反映自己的冤屈。
值得一提的是,李興貴在拘留所被行政拘留期間,患有嚴重的高血壓病。政府官員還不時到拘留所與他談拆遷賠償問題。李興貴說,他的廠房是被非法強拆的,只能是賠償,且應當在獲得自由的情況談才公平。李興貴釋放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將提起行政復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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