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存入建設銀行(以下簡稱建行)銀行卡的錢不到一星期,就突遭海外盜刷。劉志國怎麼也想不到,10年省吃儉用攢下的積蓄,彈指間就這樣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從發現11萬元存款被盜刷至今已經過去一年多,劉志國找了公安、存錢的建行網點、建行總行、律師等 ,卻無一人能告訴他該如何找回存款。「即便是起訴,劉志國現在也面臨著舉證困難的局面。」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李偉說。
建行方面則在劉志國多次找總行領導尋求幫助後,先後兩次合計給了劉志國2.5萬元,但這2.5萬元都是以借據形式給的劉志國,並在第二張借條上寫明要劉志國承諾,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建行尋求幫助。
劉志國說,多次尋找建行過程中,建行相關工作人員聲稱這是劉志國個人問題,與銀行沒有關係,並認為劉志國老來找,建行很冤。那麼建行冤在哪裡?丟存款事件中,建行是否有責任?記者向建行發出採訪提綱詢問這些問題,但是截至發稿,建行仍未能給出回應。
積蓄丟了
劉志國在京務工近10年,省吃儉用攢下12萬元存款。2010年12月31日,劉因春節要到福建和妻子團聚,便將分散在不同銀行卡上的12萬元集中轉存到了建行儲蓄卡上。
「2011年1月23日,我已經在福建了,想著春節要給老婆孩子買件新衣服,去銀行取錢,一看直接傻了,卡上就剩下8000多塊,被盜走了11萬多元,這中間,卡一直在我身邊,我也沒有用過。」劉回憶說。
劉立即撥打建行客服電話95533,客服經查詢稱他的錢在國外被取走,隨後劉就報了警,但福建警方稱卡是北京的,要到北京報警。當晚劉返回北京找建行。
「開始幾次建行根本不理我,後來找了建行總行個金部的一個老總,那時過兩三天就年三十了,他說你沒錢也回不了家,就讓其他人給了我1萬,還打了張借條。」劉說。
春節後,劉再次回京繼續找建行,並獲知自己的錢是在泰國被盜刷,從2011年1月4日開始,分多次盜版,到1月13日停止。也就是說從存錢,到開始被盜,時間間隔也就4天。
但建行方面稱和建行沒關係,並稱劉自己最後一筆取款是在河北石家莊農行ATM機,可能是在那裡銀行卡被複製的。「因為警察不去,建行更不管,我只好自己坐車到石家莊。」劉說。
石家莊農行隨即將劉取錢前後的監控錄像調出來查看,並查了是否有其他人也因存款被盜的報案記錄,最終核實沒有問題。
之後劉志國就與建行陷入了持久戰,在2011年6月,建行又給了劉志國1.5萬元,同樣打了借條。另外這次借條還有附加條件,要劉志國承諾拿到兩筆借款後不再以上述理由為由、以任何形式向建行尋求幫助。
「這張借條很糊塗啊,說救助也不是救助,說借款也不是借款,看起來是既像借條、又像保證書。如果說是借條,從法律角度看,這個合同有問題,首先就是出借人不明,看不出出借人是建行還是個人。」李偉分析說。
對於這張借條究竟是什麼性質,截至發稿,建行未能做出回覆。
維權艱難
建行工作人員多次提到讓劉志國去找警察,找法院訴訟,緣何劉志國不去尋求公安破案或者尋求法律訴訟呢?
「報警了,可當時警察就很明確地告訴我,說你這個是跨境的,一來我們自己不能派警力去國外追,二來涉及跨境,要逐級上報,由所裡報到市局,市局再報到公安部,但11萬數額太小,都不夠警察出差費用,要我等等看有沒有聯案。」劉表示。也就是說如果有聯案,一起破獲了,或還能得到些賠償,如果沒有,尋求警方解決的路子基本是斷了。
「訴訟的話,我就無法再找建行相關的人了,就成了法院的事了。」劉說。事實上,那只是劉自己的簡單理解,從法律角度看,除卻訴訟費劉難以承擔外,劉面臨最大的問題是舉證困難。
因為公安沒有任何能證明劉的卡是被複製或被盜刷的書面證明,同樣銀行也沒有向其出具書面證明,只是口頭上承認其卡是被盜刷。
據李偉介紹,目前銀行卡被盜刷方面,信用卡被盜刷走訴訟相對好維權,因為信用卡刷卡,需要持卡人簽字,如果不是本人簽字,這就好調查核實是被盜刷。但借記卡則只憑密碼就能交易,如果公安沒進展,銀行不承認,說密碼是客戶自己泄露的,維權就比較困難。
近年來存款被盜的案子不少,勝訴的極少,只有個別案例勝訴。
「事發後,劉志國有2年訴訟時效,這期間如果銀行能給解決了最好,如果不能解決,最終無論能否成功,也只能走訴訟。」李偉說。
「其實,從法律上講,因為劉志國只是一個儲戶,將錢放到了建行,那整體上都是建行的資產,犯罪份子侵犯的不是劉志國的財產權利,而是銀行的權利,銀行應該積極到公安機關去配合、推動調查。同時從儲蓄合同的角度,在未破案前,建行也應該先(將錢)還給劉志國。」李偉說。
「我的錢是放在建行丟的,不找建行該找誰呢?11萬元在很多人眼裡不算啥,可對我這樣的家庭,就是巨款啊!」已離開北京回到妻子老家福建繼續務工的劉志國萬分愁苦,說話時數度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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