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導演張藝謀(REUTERS)
央視《東方時空》欄目火力十足地報導了張藝謀執導鐵道部天價宣傳片的事件,並對其幕後的利益鏈進行了剖析。在節目中,央視還插入了一段新華社《中國網事》前兩天對張藝謀的採訪,但張藝謀從頭到尾的一連串「不知道」,卻激起了不少網民的義憤。
「拿了250萬元,就把所有人都當成二百五了」?也有網友認為,張藝謀的態度並不誠懇,但更多人則表示,張藝謀遭遇了迄今從未有過的信用危機,如今只有「退錢」方能挽回名聲。
據《羊城晚報》的報導,標價1850萬元的《中國鐵路》宣傳片,按5分鐘時長計,每分鐘的成本高達370萬元。有不少網友研究這部宣傳片之後,普遍的意見是,鏡頭和畫面都很簡單,無法想像竟然需要動用如此天價的資金。也有北京廣告界人士對該片進行了成本核算,最後的結論是僅需55.5萬元,只有張藝謀所得酬勞的四分之一。這個數字包括:4K高清攝像機及其他器材的租賃費12萬元、20段素材拍攝成本30萬元、5段疑似航拍鏡頭成本3萬元,其他包括腳本、配樂和演員費用5.5萬元,後期則基本不用花錢。
至於張藝謀的「價值」,有廣告界人士認為:「此片缺乏技術含量,更談不上廣告策劃,僅用幾張笑臉和幾列火車簡單拼接而成,總之,張藝謀的策劃不值250萬元。」回應外界質疑:張藝謀聲稱自己「被導演」。事情曝光後,最初張藝謀通過助理龐麗薇作出了簡要說明:張藝謀此前只是對於宣傳片的樣片提過意見,但未參與拍攝,導演的署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使用,張藝謀方面曾向製作公司要求撤下署名,但一直未果。關於酬勞,龐麗薇表示:「拿到的是張藝謀導演這個級別的費用,我們拍其他廣告也都是這個價,而且還全額納稅。」但這個回應並未得到多數網友的認可。
眼看事態越來越嚴重,近日張藝謀終於接受了新華社《中國網事》的採訪。他表示,他個人只跟新時刻簽了約,並未跟鐵道部簽約,因此無論是1850萬元的總投資額還是自己「被導演」,他之前都並不知情。
張藝謀承認,自己總共拿到了250萬元的稅後酬勞,稅款部分則由新時刻代交。但1850萬元的總投資額他並不知情,「感到很驚訝,這麼多錢」。那麼,張藝謀收取巨額酬勞是否有違法律法規?有律師指出,未公開招標只能影響新時刻與鐵道部相關直屬單位的合同效力,尚無證據表明新時刻與張藝謀之間的合同存在違法問題。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李維分析,張藝謀和新時刻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張藝謀已付出勞動,獲得報酬是合法的」。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來說,張藝謀並沒有義務「退錢」。儘管從法律角度看,張藝謀目前或許並沒「錯」,但在很多網友看來,250萬元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張藝謀既然拿了,而結果老百姓不滿意,他便不能缺席這場道德審判。也有相反意見認為,張藝謀在這場事件中並不佔主動地位,不該承擔過多的責任,不過,大多數網友都同意一個觀點,「退錢」是現在老謀子最佳的「危機公關」策略。
此外,針對張藝謀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極力為自己推卸責任的種種說辭,有網友點評說,「沒有張藝謀,這1850萬元是騙不出來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張藝謀就是同案犯」!「稅後250萬元,稅前就是370萬元。如果這部5分鐘的片子投資400萬元,會給你分掉370萬元嗎?「不管怎麼說,這1850萬元,最終還是要由老百姓買單的」!「拿了錢不做事,還說是沒經過他的審核就播放,那拿人家錢幹什麼呢?作為導演就要拍出與其相符的片子,他是在推卸責任!」「不挂你的名字,憑啥給你250萬元,難道你以為別人都是二百五呀!」「不知道預算,你又怎麼知道應該按什麼標準來拍呢?別裝糊塗!趕緊退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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