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不支持中國參加奧運
所有人都說皇上身體好,有一個人說皇上有病,他是華佗。今天所有電視媒體都在為奧運唱讚歌,我來當華佗。
我認為中國不應該參加奧運會,理由有:
第一,由業餘選手參加比賽是奧運會的歷史傳統。由業餘選手取得的成績可以代表一個國家的國民身體素質和體育運動水平,但由職業運動員取得的成績就只能代表一個國家的體育訓練水平、人口數量,以及面子思想。
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獲獎運動員中,賽艇女子單人雙槳冠軍德國人斯托姆波羅斯基是一位已婚的時裝設計師,女子花劍個人銀牌得主義大利人特里利尼是森林護林員,男子跳高亞軍美國人海明威是某公司的銷售主管,舉重女子53公斤級銅牌得主哥倫比亞人莫斯奎拉是藥劑師,女子七項全能銅牌得主英國人索瑟頓是銀行辦事人員,奪得了四枚游泳金牌的美國人菲爾普斯是個大學生,因為他要上課,游泳訓練只能在每天課餘時間裏進行……
太多了,舉不勝舉。而在中國,所有的獎牌獲得者都是職業運動員、科班出身。
別人派廚師、保姆、幼兒園老師跟我們玩,我們從娃娃4、5歲就開始訓練,進體校,進運動隊,進國家隊,十多年練下來,我們贏了獎牌,我們覺得自己倍兒有面子。
中國在別人娛樂化的、商業化的、大眾喜歡的項目上軟弱無力,比如說中國男足,但在別人不看重、沒興趣的冷門項目上卻屢進金牌,比如說舉重。中國靠玩別人不玩的大量收進金牌,我們很驕傲。
中國和朝鮮是世界上少有的幾個以「獎牌鬥爭」為綱的國家之一。有人說,朝鮮的奧運代表隊如果拿不到獎牌回國就要被送去挖煤。但這次朝鮮的女足姑娘們卻很高興,因為別人搞錯了她們的國旗,她們果斷地決定罷賽了。朝鮮女足們在歡呼:「終於不用去挖煤了!」
如果真要比較國民的身體素質,我建議搞一個「奧林匹克公務員運動會」,看一看哪個國家的公務員身體好。如果我們不幸贏不了,就再搞一個「奧林匹克公務員飲酒運動會」,那我們國家大約可以包攬所有獎牌。我推薦將「茅台」定為「奧林匹克公務員飲酒運動會」指定比賽用酒。
第二,我們寧重獎牌,不重民生。
國外許多奧運參賽選手都是靠自籌資金、通過商業比賽尋求企業贊助,或靠贏取獎金來維持他們的運動生涯,但中國全用的納稅人的錢。我們花很多錢,來贏取一個奧運獎牌,但我們不願意把這些用來賺獎牌的錢花在改善民生上面。別人不辦體校,我們辦了,別人沒有各省市代表隊,我們有,別人的運動員自己雇教練,我們的運動員國家派教練,別人的運動員吃的食物跟老百姓吃的一樣,我們有奧運豬、奧運蔬菜。
與我們獲得的獎牌數成正比的是,我們的高等教育的學費也很高,我們進醫院看病的醫療費也很高,我們的房價也很高。
搞體育是什麼目的?難道不是為了讓人民有更健康的身體嗎?但中國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和落後的醫療體制卻在一刻不停地損害著人民的健康。
當我們吃著三聚氰胺奶粉,吃著地溝油,吃著皮鞋膠囊,吃著染色饅頭、漂白大米的時候,我們獲得了奧運獎牌數量世界第一的好成績。當然,對於那些吃著特供食品的上層人來說,中國的食品還是很安全的。我們的邏輯是:只要我們的獎牌數夠多,就說明我們的人民身體夠好,就說明我們人民的伙食開得好,就說明我們是世界強國,就說明我們的宣傳工作做得好。誰如果要說我們的食品不安全,那就是投靠國外反華勢力,就是不識大局。
搞體育是為了人民身體健康,那麼如果人民已經看不起病,人民還能健康嗎?
病不起已經是中國普通老百姓面對的普遍現實,官方也承認,至今中國的醫療體制改革基本失敗。政府為民間資本進入醫療市場設置了種種門檻,而政府對醫療的投入又微乎其微。
即使政府微乎其微的醫療投入也並非用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原國家衛生部副部長殷大奎提供的數據稱,「政府投入的醫療費用中,80%是為了850萬黨政幹部為主的群體服務的(中科院調查報告);另據監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國黨政部門有200萬各級幹部長期請病假,其中有40萬名幹部長期佔據了幹部病房、幹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開支約為500億元」。
第三,多數運動員命運坎坷。
中國的職業運動員因為從小就加入運動隊全身心地進行專門的體育訓練,荒廢了對文化課的學習,導致他們中的很多人在退役之後缺乏適應社會生存的能力。著名舉重冠軍鄒春蘭當搓澡工,亞洲舉重冠軍才力受到組織照顧當門衛,馬拉松運動員艾冬梅擺地攤,亞洲賽艇冠軍陳又香當環衛工等等,便是其中的典型。因犯盜竊罪刑滿釋放的張尚武賣藝乞討更是典型中的典型。
為了追求獎牌,教練員常常違反科學規律每天逼迫運動員進行超強度訓練,導致運動員傷病纏身。很多運動員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肌肉損傷,每當天氣變化就疼痛難忍,久坐也會腰酸背痛。運動員退役後,因為他們的傷痛問題,也給他們的家庭帶來了很多不幸。《新快報》報導,23歲的廣東省自行車賽的兩項冠軍李冒林一身傷病或面臨截肢,為了籌錢治病,他不得不考慮把金牌出售。
第四,中國奧運選拔制度不公平。
「公平競爭」是重要的奧林匹克精神,但中國在奧運選拔機制上沒有統一的標準,時而遵循選拔賽成績,時而由教練拍腦瓜子決定,時而由地方政府決定,時而由體育總局決定,這一切之中有太多的利益交換和暗箱操作。而在美國,奧運選拔賽是遴選奧運參賽者的唯一標準,這種制度只看成績,不看其它,全程透明的比賽有著制度的約束。
綜上所述,如果我國不參加奧運會,把所有為參加奧運會花的錢,花在改善民生問題上,也許我國才懂得了什麼是真正的奧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