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在恐懼中生活了十三年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張小姐。(CK攝)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經常告訴全世界,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已經遭受長達十三年的迫害,可有法律根據嗎?剛剛從中國來到美國、全家修煉法輪功的張小姐的母親曾問當局同樣的問題,得到的回答是:別跟我講法律,對法輪功就是沒有法律依據。
法輪功學員張小姐來到美國才一個月,她全家都修煉法輪功,因此全家都曾被抓進看守所。張小姐參加了舊金山法輪功學員上個週末在中國城舉行的紀念7.21反迫害十三週年集會,並在會上發言。她講述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遭受迫害的慘烈,說道:「為了逼迫學員放棄信仰,警察常常是一夥人連續幾小時毒打一個學員:用電棍電;冬天零下幾十度,用冷水把學員從頭澆到腳,再拉到冷風機下吹冷風;對年輕的女學員進行性虐待。有的警察一邊打一邊叫囂:共產黨讓我幹的,打死了就把你埋了。」
1999年7月20日,中國政府宣布取締法輪功,並開始抓捕拘押法輪功學員。張小姐說:十三年來,她的姥姥被迫害致死,姐姐被開除公職,她自己即將大學畢業時被學校開除,爸爸名下的銀行存款被凍結。母親是退休大學教授,被學校停發退休金。母親問鎮壓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人員,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有什麼法律根據?張小姐複述六一零辦公室人員的回答:「六一零的人說:別跟我講法律,《憲法》是共產黨制定的,對法輪功就是沒有法律依據。還說:是共產黨發錢,你不寫不練法輪功的保證,就不給你退休金。」
張小姐說,十三年來,他一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家人早上出門,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回來。這樣的遭遇不止一家,是所有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她說:「比如說我們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有一位是吉林大學數學系的講師,她走在街上就被綁架了,一週不到就被迫害致死。她丈夫被判刑十幾年,在監獄中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們的女兒只有六歲,無家可歸。」
張小姐表示,直到她一個月前離開了中國,才脫離了苦難。她說:「今天,我們能在這片自由的土地上繼續我們的信仰,可是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依然遭受迫害。今天迫害法輪功,明天迫害的可能就是你。」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CK發自舊金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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