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火爆的網路事件除了3Q大戰,就是淘寶事件。在淘寶大戰的最高峰,5萬人17次「攻打」淘寶商城上的大賣家。事件的起因很簡單,淘寶商城2011年10月10日決定:2012年的技術服務費由以往的6000元提高到3萬元、6萬元兩個檔次,商鋪違約保證金由以往的1萬元漲到5萬、10萬、15萬元不等。中小賣家對此極為不滿,他們通過百度貼吧和QQ組織起來,利用貨到付款和給差評的方式攻擊大賣家。這個事件看起來很熱鬧對不對?那大家曉不曉得這場大戰對於中國的經濟有多重大的意義?我在《中國經濟到了最危險的邊緣》一書中指出,網購的飛速增長反映了商家對低成本交易的渴望。
當然,這些中小商家的行為本身可能已經涉嫌違法,但我先不和大家討論這個問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這種行為恰恰反映了中小商家對於低成本經商的渴望。淘寶是學習ebay模式的,但是在ebay上交易的商品80%是二手物品;而淘寶上流通的90%是新品。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淘寶的門檻很低,在淘寶上進行交易基本不用繳什麼稅,只要交保證金,然後註冊一個支付寶賬戶就行了。其實,這是在我們中國特定環境下的一個特殊產物,我總結了幾個特點。
網購零售額增長速度迅猛。根據中國網際網路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28次中國網際網路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0年我國網購市場交易總額是5231億元,是2009年的兩倍還多。按照2010年的數據,我國網購已經佔全球網購金額的七分之一。要知道2010年底我們的GDP還只佔全球的10%不到,但網路銷售竟然佔全球的14%。而且還在以幾何級上升。
網路銷售增長不是因為我們網路普及了。 我們的網路普及率遠遠沒有日本、美國那麼高,可為什麼它們的老百姓不像我們那麼積極呢?透過對比我們發現,美國的網路零售商品更多的是電子書、軟體。而我國的網路零售商品幾乎全部是生活用品,如衣服、鞋子、書、化妝品等。
網路銷售增長是因為它的價格合理。請注意,我沒有說我們的網購價格低。我以最火爆的一款手機iPhone4為例,它在淘寶商城的售價是4400元,在淘寶集市的售價是4100元左右。大家知道它在香港官方網站上售價是多少嗎?4688港幣,折合人民幣3845元。也就是說,淘寶集市的最終售價就是從香港買過來的手機價格再加上200元利潤。之所以在淘寶上能賣得動,是因為蘋果手機在實體店裡的售價是4688元人民幣。除了手機,很多人還會在實體店選好大小和顏色,然後到網上買,至少能便宜30%以上。一雙一模一樣的皮鞋,實體零售店賣899元,網上賣600元。實體店的價格為什麼這麼高?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稅太重,另一個是租金和員工工資不斷升高。
各位曉不曉得,在我們內地,開一個雜貨店要辦的手續一點兒也不比開一個百貨公司少,而且稅項也不能獲得減免。一個雜貨店要繳的稅費主要是:營業稅5%;增值稅4%—17%;城建稅,稅率是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7%;教育費附加,稅率是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3%;地方教育費附加,稅率是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2%;還有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等。我數了一下,大概是15項稅,和大超市的稅是一樣的。除此以外,還要根據各地情況交各種費,如工商行政管理費、文化局審批收費,如果是特許經營的,比如鹽、煙、酒、藥等,還要到公安局去辦理有關登記與備案,當然這也會收費。
而比稅費更離譜的是租金。由於眾所周知的土地財政,不僅推高了城市房價,租金價格也是節節攀升。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他住的樓下有一個叫「大餡兒餃子」的飯館突然關門了。為什麼呢?老闆說,以前的租金一個月是6000塊錢,現在一下子漲到15000塊。工人的工資以前是800塊,現在1200塊都招不到人。就這兩項開支就把利潤都吃掉了,根本賺不到錢,只好關門了。所以我們看到,北京的雜貨店變得越來越少了,幾乎全是大商場和大超市。就連李寧公司都快辦不下去了,2010年底,李寧公司以改革為名關閉500—600家店舖。雖然公司高管說是為了提高效率,但真正的原因是,李寧公司的很多單店效益太差,根本做不下去。那各位想想看,其他的中小零售店,不論是賣服裝的,還是賣日用百貨的,還能做下去嗎?
對於超市來講,只要超市的定價比大街上的雜貨店、水果攤便宜一點兒,就能吸引到顧客。因為我們買東西的地方除了商場、超市,就是雜貨店。雜貨店的稅這麼高,租金負擔這麼重,又沒有規模優勢,商品的價格肯定貴,所以肯定不受歡迎。
更有意思的是,在全世界的消費市場,只有中國才有所謂進場費這種零售模式。什麼意思呢,就是供貨商的商品要先交錢才能上架,然後,在商品賣完以後,超市還不會立馬跟供貨商結賬,還要佔壓貨款。同時,大型超市還透過壓價等方式拚命壓縮供貨商的利潤。家樂福就是透過這些方式實現了低成本的快速擴張。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一包出廠價1.2元的鍋巴,零售價賣到3元,超市價格是批發市場價格的2. 5倍!
那各位試想一下,如果開雜貨店、便利店、水果店變得非常容易,沒有那麼多稅費,會怎樣?答案很明顯,就是商品的價格下降。而且,這些小店一般都開在居民區或者CBD周圍,所以就會有很多老百姓選擇去這些地方買東西。這樣超市就沒有那麼多人了,那超市為了爭取更多的客源就必須降價,這樣最終受惠的就是廣大老百姓。除此之外,這些雜貨店、便利店還能解決不少人的就業問題對不對?如果大家都能在家門口買蔬菜、水果,那交通堵塞這樣的問題是不是也能得到緩解?
透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是高稅收、高租金消滅了就業,製造了商場和超市的畸形。而我們的網購之所以這麼發達,就是因為網上的東西在減去稅收、租金之後,比實體店便宜了很多。
那麼我們該怎麼幫助個體戶?第一,學習法國,政府介入,防治壟斷超市欺壓供貨商的行為。首先,超市收取的各項費用,比如促銷費、過節費、上架費、進場費等必須在合同裡面全部寫明。如果收取額外費,可以向法庭起訴超市擾亂經濟秩序。其次,超市必須明確規定付款期,不能長期佔用供應商貨款。食品類不超過30天,其他商品不得超過90天。最後,超市不能隨意中止供貨關係,每年2月15日之前零售商必須簽訂採購合同。一旦兩者發生糾紛,超市必須承擔取證的義務。
第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就要給小商店免稅,而且必須簡化成立的手續。目前15種稅費,剩下一種企業所得稅就足夠了,社區裡面3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店不掙錢不用繳稅。一個社區裡可以有好多家小商店,互相競爭。小商店價格低,超市的人流就要下降,為了吸引人群,它的價格必須更低,而且進場費、上架費、壓貨等行為一定會消失。否則供貨商就不來了,直接走便利店渠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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