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指香港法治水平持續下降(圖)
香港民眾抗議中聯辦干涉香港特首選舉(2012年4月1日)圖片:Reuters
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庭指出,香港法治雖仍處於高水平,但他聽到很多意見指出,法治水平仍在持續下降,他認為,政府以尋求中國人大釋法作為解決施政問題的便利手段是法治轉差的原因之一。
戴耀庭2005年時曾接國際公認的標準作出研究,認為若以100分為滿分,當年的香港法治水平有75分,達到高水平,但總體上較前幾年有下降趨勢,他25日在電臺公開表示,近年雖然沒有就此進行科學研究,但大體仍覺香港處於高水平,不過,他聽到很多意見指,法治水平仍在持續輕微下降。
戴耀廷指出,港府要求中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法律是法治水平下降的原因之一。他指出,釋法雖然是合憲合法,但人大常委是一個非司法性的政治組織,香港和中國內地法制亦不同,故此釋法應是「如非必要,不應使用的最後武器」,但回顧四次的釋法,政府並未達致這標準,而是貪求「便利」。事實上,香港首次尋求人大釋法處理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權問題時,時任特首董建華便表明,釋法是最快捷的方法。戴耀角說,現時回首看來,居留權問題遠遠不及政府當年所說般嚴重,政府根本沒有想過其他方法解決。
戴耀廷更撰文質疑港人的法治水平,因為在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問題嚴重時,有近四成半市民支持釋法解決父或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雙非」子女問題,反對的只有三成,但有關問題未符高階法治的要求。他呼籲政府訂定標準,規限行政機關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尋求人大釋法。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則認為,應透過制定憲制慣例去解決,一俟有關原則訂定後,各方便能透過建設性討論去看待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