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富翁擔心兒子墮落,在得知自己身患絕症後立下遺囑:若兒子10年內不能拿到學位,遺產就捐贈給兒童福利院。公證員表示,遺囑附屬條件非常明確,公證書具強制執行效力。富翁兒子曾2次差點因為違反校規校紀被開除,在父親過世後,兩年內拿到學位順利繼承遺產。
「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描寫了很多紈絝子弟有財富時的瀟灑與落魄時的無奈,但是如果他們的家長能夠在他們年輕時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管教與激勵,可能結果就完全不一樣。市民王先生(化名)就用自己的附帶條件遺囑,讓兒子受到了震動,從而改變了過去的生活態度,成功拿到了自己的學士學位,也得以繼承父親的千萬遺產。
身患絕症的父親
擔心已讀大學的兒子不成器,立下特別遺囑
前年年初,市民王先生來到南京鐘山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公證。他告訴公證員,自己身患絕症,已經不久於人世,而最讓他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獨子小亮(化名)。王先生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就和自己的妹妹一起開辦了一家公司,10多年下來,身家已過千萬。不過,王先生的髮妻,幾年前因為癌症去世,王先生又忙於工作,無暇太多關心自己的兒子,沒有處理好與正在青春期和叛逆期的小亮的關係。所以小亮在媽媽去世後,結識了一些社會小青年,仗著家裡有錢,經常在外面惹是生非,這讓王先生非常痛心。
本來王先生希望自己的兒子能繼承自己的事業,最後在兒子高中畢業前,王先生幾乎放棄了手裡的工作,督促兒子學習。在王先生的高壓和幫助之下,小亮勉強考取了南京一家普通高校的經濟管理專業。這本來讓王先生非常開心,希望兒子將來能繼承自己的事業,把公司經營好。但是,讓王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兒子在大一入學後,徹底擺脫了父親的控制,仗著家裡有錢,又開始在學校胡鬧,2次差點因為違反校規校紀被開除。
而就在王先生為兒子的事頭疼不已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也患了絕症。時日不多,再想教育兒子,已經是力不從心了。王先生曾經嘗試規勸兒子要好好學習,好好做人,但是又沒法告訴兒子自己已經時日無多,怕孩子接受不了。
最後,王先生決定到公證處立這份遺囑,其擁有的公司股權,在其去世後由他的妹妹,也就是小亮的姑姑代為管理。如果兒子小亮10年內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管理學學士學位,那麼在小亮獲得學位起,自己公司股權的80%就由兒子繼承,20%由自己的妹妹繼承(此舉也是為了讓妹妹督促兒子,監管兒子)。如果10年之內,小亮不能獲得管理學學士學位,那么兒子的那80%股權的財富,贈與市兒童福利院。在訂立遺囑後,王先生將遺囑內容告知了市福利院,允許在自己去世10 年後,由兒童福利院核查此事。
深受震撼的兒子
發奮圖強,兩年內拿到學位順利繼承遺產
在訂立遺囑後不久,王先生因病去世,作為該遺囑的受益人,小亮得知了父親遺囑的內容。本來,父親的去世對於小亮的打擊就非常大,加上這份遺囑的內容,小亮感受到了父親對於自己的一片苦心。而之前,小亮的姑姑早已和小亮的父親王先生商量好,在王先生去世之後,對小亮進行經濟上的控制,除了必需的生活學習開支,不給小亮多餘的錢。姑姑警告小亮,如果小亮再惹是生非被學校開除,那麼姑姑不會去學校替他求情,如果小亮10年內不能拿到學位,那麼他父親的遺產就會捐贈給兒童福利院。
小亮既被父親的苦心震撼,行動上也受到了巨大限制。小亮把自己關到房子裡想了3天後,找到姑姑,跟姑姑聲明,自己過去浪費太多時間,但是接下來他會努力學習,早日拿到學位,拿到父親的遺產,了卻父親的心願。從那之後,小亮就告別了過去的生活,不再和過去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來往,每天認真上課,下課後除了吃飯就是到圖書館上自習。由於之前有科目挂科,小亮就去找老師,能補考的就盡量補考,如果實在不能補考,就選修其它科目,填補挂科的學分。學校的課業還好,對於小亮來說最難的是通過國家英語四級統考,只有這樣才能拿到學位。由於之前學英語並不認真,小亮的英語成績一直非常差,這種情況下要過英語四級考試簡直是天方夜譚。為了補習英語,小亮專門找到姑姑,和姑姑借了10000元去補習班補習英語,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小亮在去年年底的四級考試中,考了78分,順利通過,這樣小亮拿學位的道路上最大的一隻攔路虎就被清除。今年5月,小亮修夠了自己畢業所需要的全部學分,順利拿到了畢業證和管理學學士學位,這讓他和他的姑姑都非常開心。近日,小亮和姑姑一起來到鐘山公證處,在姑姑的證明下,小亮出示了自己的學位證書,順利辦理了遺產繼承手續。拿到遺產繼承公證書的那一刻,小亮抱著姑姑痛哭起來,他表示自己一定不會辜負父親的期望,今後好好做人,把父親的公司經營得更好。
如果沒拿到學位,遺產真會捐掉嗎?
公證員:遺囑附屬條件非常明確,公證書具強制執行效力
王先生的苦心得到了回報,爭氣的小亮也通過自己的努力拿回了父親遺囑的繼承權,但是如果他繼續荒廢下去,是不是真的會被剝奪繼承權呢?就這個問題,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了南京公證處的王芃主任。
聽到這個案例之後,王主任覺得非常有代表性。他認為,附條件遺囑繼承,其實在遺囑繼承中並不少見,但是很多訂立遺囑人所附的條件是不容易判斷結果的,比如很多老人在訂立遺囑中,要求繼承人善待自己,贍養自己。那麼達到什麼標準才能說善待,贍養又該是什麼標準的贍養呢?這樣的附屬條件最終因為很難判斷結果,而導致立遺囑人並沒有實現自己的目的。
但是在王先生的案例中,王先生對於小亮所立的遺囑附屬條件,結果非常直觀,容易判斷,只要拿到學位,而且在姑姑的監督下證明自己是憑藉自己的真本事完成,那麼遺囑就能生效。這樣,王先生所立的遺囑附屬條件,就變成了對繼承人小亮的一個激勵措施,這也是王先生的最高明之處。而由於附屬條件結果容易判斷,如果小亮10年內不能憑本事拿到學位,那麼他的繼承權就真的會被剝奪,而且那個時候,都不會存在任何爭議,該遺囑公證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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