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標誌著「摸著石頭過河」 的中國經濟改革終於擺脫了計畫經濟的羈絆,步入了正軌。有趣的是,20年過去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依然得不到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的承認。一個經濟規模和貿易規模位居世界第二的經濟體,居然不被承認是市場經濟,這不能不說是一件怪異的事情。
但如果你擁有足夠的自省精神,你就不得不承認我們離真正的市場經濟還有相當距離。
其一,壟斷是市場經濟天敵。中國雖然於2008年正式實施了《反壟斷法》,但央企壟斷卻並未被撼動。《反壟斷法》只反外企不反央企,致使央企壟斷愈演愈烈,尤以電信、石油、電力、鐵路等領域為甚。即使是競爭者眾多的銀行業,溫家寶總理也承認國有銀行「獲得利潤太容易了」。央企壟斷不僅掠奪消費者剩餘,更是腐敗的溫床。中石化爆發出陳同海案、天價吊燈案、高價買茅台案等等決非偶然。雖然國務院於2005年、2010年先後祭出36條、新36條,但央企壟斷紋絲不動。2010年,「兩桶油」的利潤居然超過民企500強利潤總和。於此情形之下,國進民退就不足為奇了。
其二,要素價格市場化進展緩慢。市場經濟中,土地、勞動力、環境和資金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但在中國,這些生產要素價格不但沒有市場化,而且存在嚴重的扭曲,對資源配置產生了嚴重誤導。地方政府作為土地資源的掌控者,在招商引資方面可以隨便給予優惠政策;大量藍領勞動力的基本權益沒有保障,真正意義上的工會制度缺失;利率市場化遲遲沒有進展,存款負實際利率長期存在;環境污染幾乎失控,每年的污染成本高達GDP的8%—12%左右。
其三,政府越來越大、越來越強勢,市場的力量則步步後退。在理想的市場經濟中,政府應扮演「看不見的手」角色,做市場經濟的守夜人。換言之,政府應致力於維護遊戲規則,不能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但是,中國各級政府不僅通過稅收、土地出讓金、其他預算外收入支配巨大經濟資源,通過國企和地方融資平臺成為「經濟建設」的直接參與者,更保留了對微觀經濟的大量干預權。以IPO為例,融資本來應是任何企業都擁有的基本生存權利,但在中國卻成了國企和少數尋租者的特權,PE腐敗愈演愈烈。
其四,由於政府保留了自由裁量權,支配大量經濟資源,加之司法體系缺乏獨立性,尋租成為企業生存最重要的「商業模式」。潛規則取代了法律體系的顯規則,很少有企業家敢高調地聲稱自己是「乾淨的」。陳良宇案牽出上海首富周正毅,重慶事件牽出大連實德集團,公安部鄭少東案牽出國美電器,如此不勝枚舉。一有地方大員落馬,當地企業家就紛紛出國避風。在仇富幾乎等於仇腐的局面下,重慶打黑獲得不少民眾支持也屬自然。政府的強勢和企業被迫尋租,也導致企業家安全感的缺乏,於是乎有錢階層開始了浩浩蕩蕩的海外移民。
發展市場經濟20年,何以至此?
回顧歷史,中央政府關於市場經濟的重要決策有兩次。
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屆三次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一場涉及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許多領域的深刻革命,必然要改變舊體制固有的和體制轉變過程中形成的各種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和阻力」。
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次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再次指出,「對壟斷行業要放寬市場准入,引入競爭機制。繼續推進和完善電信、電力、民航等行業的改革重組。加快推進鐵道、郵政和城市公用事業等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
應該說,兩次決定,為市場經濟描繪了正確的前進路徑,如果得到很好的落實,中國市場經濟的狀態將遠遠好於現狀。
要明白問題出在哪裡,我們有必要重新思考市場經濟的真諦。自古以來,中國哲學流派就有「人性本惡」與「人性本善」之爭。但亞當斯密超越了善惡之爭,指出「人性自私」其實是一種美德。每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奮鬥,最終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達到最優狀態。例如,喬布斯創造了改變世界的iPhone/iPad 產品,但他並非出於高尚的「雷鋒精神」,而是出於對財富和價值創造的渴求。換言之,喬布斯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不自覺地」促進了全社會的經濟福利。斯密的這一發現,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所在。
但市場經濟要有效運轉,並非無條件的。最重要的是,市場經濟離不開兩個條件:1.機會公平。雖然每個人的天賦、家庭出身、機遇、個性、努力程度各不相同,但每個人的機會必須是公平的。舉例而言,兩家企業申請IPO,政府不能因為其中一家企業創始人是高級官員的子女就給予特別照顧,一切應該由市場力量決定。壟斷顯然與機會公平是相排斥的。2.任何個人和企業都不能以侵犯他人利益的方式來獲取利益。經濟學上的「外部性」概念指的就是這種情況。一家公司違規排放污染,當然可以降低企業成本提高利潤,但它把污染成本轉嫁給了公眾,公眾健康受損。此外,普遍的尋租行為本質上也是通過侵犯他人的權利來獲得特殊利潤。根據王小魯的測算,2008年中國的灰色收入就高達5.4 萬億元。
要確保這兩個基本條件,法治是惟一的路徑。在缺乏法治的情況下,掌握公權力的人必然以權謀私,尋租行為勢必難以遏制,最終腐敗蔓延,社會跌入「中等收入陷阱」。但是由於執政者不願放棄權力,不少新興經濟體都難以逃脫這一命運,拉美國家幾乎全軍覆沒。在亞洲,韓國和日本算是少見的幸運兒。
眼下,中國經濟面臨的污染問題、腐敗問題、食品安全問題等等,從根本上說,都是法治不彰的結果。法治不彰,其實是政府權力得不到制衡的必然結果。在有效的法治社會,政府應該是有限政府。在缺少法治的情況下,政府會在逐利動力驅使下不斷自我膨脹。由於政府部門總體上屬於非生產性部門,強勢政府將導致社會效率的降低。
中國法治的不完善,根源於「政治經濟一體化」的體制。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將自身定位成經濟建設的推動者,而非法治的維護者。GDP崇拜登峰造極,不僅是因為官員的政績考核與GDP掛鉤,更因為GDP增長意味著更多稅收和腐敗的空間。更糟糕的是,在中國的現行體制中,司法系統、政府系統都從屬於黨委系統的領導,司法系統在人事、財務上都無法具有實質的「獨立性」。
一方面政府部門權力過大,另一方面如果沒有有效的司法系統,結果只能是政府擁有越來越大的自由裁量權,並利用這種裁量權不斷加深對微觀經濟的干預。於是我們就看到了越來越多的強拆與征地,污染全面失控,食品安全底線喪失,腐敗將基尼係數推至0.5左右的危險水平。同時,政府體系變得空前龐大。
更令人擔憂的是,政府部門成為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從而不願意繼續推進改革。一些政府部門打著改革的旗號,卻在不斷增強自己手中的權力。即便是國有企業的改革,也陷入了僵局。大型央企繼續保持著行政級別,主要管理者由組織部而非董事會任免。2012年3月中組部宣布將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升為副部級單位,其組織關係及人事權已統一由保監會移至中組部。原中紀委副書記劉錫榮在2012年兩會上感慨說,「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和市場中介機構不分,官員想不腐敗都難。建國60多年了,至今還沒有編製法,幹部超編和公務員超編嚴重,給億萬人民加上額外負擔。四年前全國公務員是600萬人,現在已增加到1000萬人。老百姓再勤勞,也養不起這麼多官啊!」
應該說,中央十四屆三次會議和十六屆三次會議的兩個決定,為發展市場經濟指明了正確的道路,但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了很大的偏離,尤其是在政企分離和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對此,有「吳市場」之稱的吳敬璉先生深刻反思道,「在改革初期有一個非常天真的想法,認為只要搞了市場經濟一切都會好起來。但是經過這麼多年,我改變了這種天真的想法。現在各級官員支配資源的權力太大,使得腐敗幾乎不能遏制。我當時自己也覺得市場經濟是一個非常好的道路,但是有一點現在回想起來沒有注意到,就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出現。」
好的市場經濟,只能是法治的市場經濟。走過20載的中國市場經濟又站在了歷史的十字路口:一條道路是沿著慣性前進,最終必定滑入權貴資本主義的泥沼;另一條道路就是摒棄「政治經濟一體化」模式,推進政治改革,實現司法獨立,建設法治的市場經濟。
其實,「中國特色」不能成為拖延和阻撓改革的障眼法和託辭,唯有法治才能挽救中國的市場經濟。是為20年反思。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