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北京,全國人大會議對刑法修正案的表決結果(圖片:Getty Images, 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記者謝嘉玲摘譯】據紐約時報3月14日(週三)北京報導, 中國的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大),週三通過了對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制定的新刑法措施,並無視最後一分鐘由評論家們發起的遏制警察權力的網路運動,堅持警察有權對特定嫌疑人可秘密關押長達6個月的條款。
近8%的人大代表投了棄權票或反對票,這一分歧在被欽點出的全國人大會議內部,表現不尋常。網上希望推遲表決的努力遭到封殺,監察員們刪除了從一個微博網站發出的信息。
依據新的修正法案,警方有權把嫌犯拘禁在家中長達6個月。而且警方有權對被懷疑「威脅國家安全」、「恐怖主義」及「重大腐敗」的嫌疑人,秘密關押在其家之外的地方,並有權不向家屬透露關押的地點及原因。
一名研究中國立法程序的北京研究員熊偉(Xiong Wei音譯)稱,上一次全國人大會議出現顯著分歧是在1992年,有關修建三峽大壩的計畫,當時有大約三分之一的代表對三峽項目投了棄權票或反對票。週三,在與會的2856名代表中,對該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有160人投了反對票,57人棄權。
(譯文有摘譯,點擊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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