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夕 「監視居住」條款成看點(圖)
胡佳將「監視居住」稱為「克格勃條款」
根據已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內容,中國的警察將繼續被允許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嫌疑人秘密拘留。這一條款造成的效果將是,這種秘密逮捕的手段會越來越多地被用來打壓政治批評人士、維權律師和其他異議人士。維權人士胡佳自己也是這種所謂「監視居住」手段的受害者,他曾上書人大法工委,對相關條款提出批評,並將其稱為「克格勃條款」。
最終版本上是否還有「克格勃條款」?
據美聯社報導,這一份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是在去年夏天和年底分別兩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已經在法學界學者當中引起廣泛爭議,而普通民眾也紛紛在網路上就此發表評論。而在下週一即將召開的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預計將對這份刑訴法修正案進行審議。而目前尚不清楚,在至今尚未公開的終稿上,這一「監視居住」條款是否將被保留、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留。個別自稱得到內部消息的學者表示這一條款已經被刪除,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不確定或者不願發表評論。
根據去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第73條,警方在「監視居住」方面的權力反而得到擴大。根據8月份的一稿,警察可以將嫌疑人控制在住所之外的一個地點最長達六個月時間,而且在涉及到國家機密或恐怖威脅的情況下,或者出於家人可能阻撓調查工作的考慮,可以不通知家屬。
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警察經常會將一些政府批評人士「秘密失蹤」,從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及妻子劉霞,到知名的先鋒藝術家艾未未,都曾經「被失蹤」。
艾未未也曾「被失蹤」數月之久
黑龍江知名律師、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對美聯社記者透露,她曾經在1月份看到過修訂過的草案內容。「我認為已經有一些進步了。」但她拒絕透露更詳細的內容。參與了草案修訂工作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刑法專家周光權也拒絕接受記者採訪,他說:「還是等到最終版本出來吧。……我現在不方便討論這個問題。」
諱莫如深的法律制定過程
儘管近年來已經出現了越來越多增加透明度的嘗試,但中國的法律主要還是中央領導層閉門商議的結果,公眾協商參與很少。究竟為什麼要對法律草案的修訂如此諱莫如深,似乎沒有一個特別清晰的解釋,但這似乎已經成為慣例。
在這樣一種不確定性的背後,那些認為中國需要更多司法保護以保證社會進步的人,和將共產黨的領導視為國家發展最佳保障的政客以及國家安全機器之間,就不斷地產生拉鋸戰。
比過去更加開放的中國媒體和網路也喚醒了公眾的維權意識,以及對司法不公正現象的關注。在香港工作的維權人士、美國對話基金會研究院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對美聯社記者表示:「人們越來越多地意識到司法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另外,社會上也普遍形成了一種共識,那就是公權力,即國家的權力是需要監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