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記載
在古代書籍中,不乏對巨人的記述。《山海經》中就有幾處記載了大人國。《山海經•海外東經》說:「大人國在其北,為人大,坐而削船。」「削船」是駕駛船的意思,也就是說,一個大人坐在那裡划船。
《山海經•大荒東經》記載:「東海之外,有波谷山者,有大人之市,名曰大人之堂。有一大人踆其上,張其兩臂。」意思是:一個大人蹲在形狀像堂室的平坦的山頂上,張開雙臂。
晉朝人張華撰寫的《博物誌•外國》記載:在離會稽(今紹興)四萬八千里的地方,有一個大人國,據說要養育三十六年,大人的孩子才能長大。他們能行風雨但不能走,屬於龍類。這同《山海經》中記述的大人有些不同。另據《博物誌•異人》記載:龍伯國人,長三十丈,生萬八千歲而死;大秦國人,長十丈;中秦國人,長一丈;臨洮人,長三丈五尺。上述這些人自然都屬於大人了。
《國語•魯語》說:防風,是汪芒氏的君主;在虞、夏、商時稱為汪芒氏,在周時為長狄。據說防風被殺後,光是他的一節骨頭,就要用一整部車運送。《春秋•文公十一年》說:長狄兄弟三人,十分厲害,瓦石都不能傷害他們。有一個善射的人,射中了他們的眼睛,他們的身子倒下後,足有九畝地那麼大。
列子湯向篇說:龍伯國在崑崙山北方九萬里之處,有位巨人到東方來釣魚,來到五座神山的所在,釣起了六隻背著神山的巨鰲。天帝知道這件事,便把龍伯國人變小,到神農時代,已縮得不可再縮,據山海經所說,此時「身長三十丈」,以普通人來看,仍然是巨人呢。
大家所熟知的「誇父逐日」故事中的誇父,也是巨人。
考古發現巨人不僅僅是傳說
在美國內華達州垂髮鎮西南方35公里處,一個叫做垂髮洞的山洞。1911年,礦工發現一具巨大的木乃伊,身高達2.2米,紅色頭髮。加州柏克萊大學與內華達歷史學會派人前往調查,此時山洞已經因為開礦造成了破壞,只找到了一些印地安人的遺物。垂髮鎮的採礦工程師李德與其他人員測量了挖掘出的一些股骨長度,發現股骨所屬的那些人,身高可達2到3米。在同一個地方也發現了一些紅髮。
在馬來西亞的沙勞越一帶,也流傳著巨人的傳說,本世紀初,有人在沙勞越的密林中發現了一些巨大的木棒,這些木棒長達2.5至9米,據說是巨人使用的工具。
《聖經》關於巨人的記載
《舊約聖經》中《撒母耳記上》記載大衛殺死一個名叫歌利亞的巨人,他的身高是六肘零一虎口。《聖經》中肘的演算法有幾種,最短的一種是一尺半為一肘,六肘便等於九尺。六肘零一虎口高,歌利亞至少有三米多高了。但這並不是《聖經》中關於巨人唯一的記載。
在人類漫長的發展史上,巨人真的給現代人留下一些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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