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於德水,吉林省遼源市傢俱一廠下崗工人,現以被政府、法院和開發商勾結建安居工程,惡意欺詐,迫害成雙目失明的一級殘疾人。
一、官商勾結惡意欺詐
2000年7月政府決定在我居住地段建安居工程(B區),來改善我們貧困居民的住房條件。安居工程土地是國家無償劃撥,免去各種稅收,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可原市長劉永新在安居工程項目上搞商品開發,不但把國家的優惠政策佔為己有,而且強買強賣,從中謀取暴利,尤其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開發商劉冰(原市長劉永新的親屬)用假證欺詐我房屋面積6.67平方米(我原有房屋面積80.27平方米開發商的假證明是73.6平方米開發商還強買強賣,只給我15.81平方米不走就強拆,因此沒有達成協議。
二、遼源中級法院濫用職權非法暴力強拆,搶走我全部家產和下崗賴以生存的糧店,被告將我起訴到法院,遼源中級法院隔過區法院,越權受理案件。中級法院院長劉成祥、審判長郝殿新、王濤沒審沒調解就判我是釘子戶,在我沒有一點過錯,不到10天就暴力強拆。2001年4月5日,法院沒有任何手續,沒有計數就強行搶走我全部家產和我下崗賴以生存糧店裡的全部物品和貨物,不計數。看到這慘無人道的一幕,我妻子就犯了心臟病,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狠心開發商將她送到醫院就不管了。因為強拆時將我們趕出家門,所以我們身無分文,為此我妻子險些喪命。在醫院搶救了8天,將借來的6000多元用沒後,因再借不到錢不得不提前出院,回來一看,我的家沒了,房子被推倒了,家產和糧店裡的全部貨物和物品也被他們搶走了,不知下落,我妻子的病情又很不穩定,我找政府、找領導、找誰誰不管,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當時我的心就碎了,一股急火雙眼一片模糊,因為沒錢治療,現在什麼都看不見了。法院強拆不提供臨時住處,由此造成我們沒吃沒住,到處流浪,無家可歸,有病不醫的嚴重後果。
三、中級法院審清案件事實,因我勝訴,法院包庇開發商至今不給判決書
我上訴到了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於2003年6月9日下午2點正式開庭,審清被告冒充遼源市西安區建築三處的名義建安居工程,並用假證欺詐我房屋面積6.67平方米的種種違法真相,當庭宣布我勝訴,讓我10天取判決書。因審清被告欺詐我的事實後,中級法院為了包庇被告就不給我判決書,造成了我幾年來的上訪,至今搶走我的財產已有10年多了,我的房子、家產和下崗賴以生存的糧店裡的全部物品還扣在他們那裡,沒有歸還,分文不給造成我們沒吃沒住,到處流浪,無家可歸,低保原來每月20元,從2008年6月長到130元,130元低保難以維持生活,讓我這名為黨工作多年的下崗工人,現在被政府、法院和開發商勾結建安居工程欺詐和迫害成的一級殘疾人怎麼活呀?
以上說訴都是事實,證據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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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於德水
2011-11-17
電話:0437-37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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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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