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廣東韶關市發生兩起殺人案,一名乞丐和一名小學生先後被人刺死,行凶者均為酒店保安何某繁。此案於11月14日在當地法院開審,據法院通報,兩名被害者均身中13刀斃命,並且何某繁一直拒絕交代作案動機。據知情人稱,何與被害人不相識,作案或為發泄取樂。
今年新年後一個月內,韶關市區連續發生兩起震驚全城的惡性殺人案。一名在郵局自動櫃員機房借宿的乞丐被人用刀殺死,一名放學回家的小學生也被人誘騙至廢舊樓房內慘遭謀害。這兩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為,凶手是在韶關市區某酒店供職的保安員何某繁。他為何在不足一個月的時間裏,無緣無故殺死一名乞丐和一名小學生?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向媒體通報,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但經過相關部門的連續調查,案犯對其連續作案動機始終以沉默作答,使該案的作案動機成為一個謎。
公訴機關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何某繁,1970年出生,廣東南雄人,被捕前住在韶關市湞江區某酒店員工宿舍。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9年12月14日,他因減刑六次後被刑滿釋放。
驚悚命案
今年2月18日凌晨,何某繁下晚班後,攜帶水果刀從某酒店員工宿舍出來想買水果吃。當走到解放路郵局自動櫃員機房門口時,發現一名乞討人員躺在裡面睡覺。何某繁見四周無人,便戴上手套,進入機房內,抽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對乞討人員的眼部、臉部、耳部、下頜、手臂、手腕等部位連續捅刺13刀致其死亡。
都是13刀
3月2日11時,何某繁再次攜帶水果刀到街上散步,當走進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旁拆遷空地時,見到某小學學生王某經過。於是將孩子誘騙到此處未拆遷的空房內後,凶相畢露的何某繁再次用水果刀連續刺王某的眼睛、臉部、頭部、手臂等部位13刀,然後逃離現場,王某當場死亡。
案發後,警方調取自動櫃員機房中的監控錄像等取得了大量有力的證據,種種鐵證都指向了何某繁就是兩起血案的凶手,成功將其緝拿歸案。但該人對其作案動機一直拒不交代。據可以接觸案情的知情人士透露,何某繁性格比較怪異,與兩名受害人根本不認識,作案可能是發泄取樂。
在當日的法庭上,當法官問被告人何某繁的作案動機時,他以沉默作答。當法官問其公訴機關的指控是否屬實時,其又肯定地 回答:是!並說,「當時到底捅了多少刀,記不清了」。
據此,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何某繁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為累犯,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此案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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