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縣級人大代表競選活動在各地陸續展開,很多公民參選人都遭到當局的打壓。北京公民參選團星期三(9月21日)為朝陽區參選人王秀珍助選,但遭到警方的嚴格控制。權益關注人士說,警方的行為違反人權。
北京公民王秀珍是朝陽區居民,她參加今年的區人大代表選舉。北京公民參選團此前約定,9月21日全體參選人都前往王秀珍家為她助選。
上午9點20分左右,北京公民參選人兼助選人野靖環、湛江兩人駕車前往王秀珍住地助選,在接近她家的路上看到王秀珍家門外很多警察,並有警察出入,路口停著警車,不讓居民以外的人和外來車輛進入及停留。
中國人權觀察主席秦永敏說,警方完全限制了王秀珍的人身自由。他對美國之音說︰「王秀珍女士住在朝陽區新源南路,一大清早她家那裡就被警察團團包圍控制。與此同時王秀珍大姐的電話也被控制。」
美國之音多次播打王秀珍女士的電話都沒有人接聽,最後,一個男子接了電話,厲聲質問找誰,你是哪裡的。記者報出機構名稱,提出要王女士接聽電話,證實是否有警察限制她的行動自由。電話裡的人說,「她離開了,明天再打吧!」再問王秀珍的去向,電話就沒有回音了。
當天上午9點多,北京市公民參選助選人何德普從家中出發,準備前往公民候選人王秀珍家開展助選活動,但剛一出門就被當地的三個國保和兩個保安控制,強行帶上警車,阻止他前往目的地開展助選活動。
何德普對美國之音說︰「那幾個國保警察昨天晚上就把警車開到我樓下了。早上見我下樓以後說,你得坐我們警車走。他們拉了我一段後說,你不能去了,得回家,我們接到上級指示了。就把我送回來了。」
何德普說,對公民人身自由和行動自由加以限制,就是對人權的蔑視和打壓。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沒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據。
何德普是中國著名持不同政見人士,積極參與民主運動,曾兩次以獨立競選人身份參加區縣人民代表競選。曾被失蹤,2003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2011年1月24日刑滿出獄。
中國人權觀察說,本月16號為公民參選人鄭威的助選,也遭到了警方的打壓。當天所有在場的參選人和助選人都被強行拉到派出所無理羈押,7小時後才放人。
秦永敏嚴厲批評當局說︰「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決策和做法已經違反法律了,因此也完全失去了公信力。另一方面,公民依法參加選舉,從法律上說是對這個國家和政府的信任,而這樣一個政府卻如此打壓,那麼這種做法恰恰使政府站在了違法的一面。在這種情況下我想,用法定的選票來改變社會現狀的一天,已經離得不遠了。」
中國法律規定,區縣級人大代表候選人可以由10名以上選民聯署推薦就可以得到提名。但地方當局嚴厲打壓以獨立侯選人身份參加人大代表競選的公民。
湖北知名民間選舉專家姚立法曾兩次當選人大代表,本次選舉期間受到了地方當局的嚴格管制,失去了人身自由,無法接觸選民。
姚立法尖銳的指出,當局就是害怕一旦獨立參選人獲選,他們就會代表真正的民意,這樣的代表多了,現有的權力當局就會削弱力量,失去特權。所以地方當局嚴厲打壓獨立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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