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以來,我對一個頗有中國特色的概念很不理解,這個讓我愁腸百結的概念就是「中國特色」這個詞彙。從表面意義看,該詞意思非常明確,而且也毫無爭議——不僅中國,哪個國家沒有一點屬於自己的「特色」?但是,這個「特色」現像在我們的國家表現的特別強烈,「中國特色」也是在諸民族中數我們喊得最響亮。這就不由得讓人深思其中的緣故——老實說——若是總拿中國特色作為擋箭牌,幹一些不符合人類發展規律的事情,這總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做就做罷,又何必如此大聲嚷嚷呢?
我想表達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事物固然存在,但若把它作為一個擋箭牌或藉口,為錯誤辯護,為不公平掩蓋,為落後遮羞,這絕不是什麼好的「特色」!
具有「中國特色」,而又具有以上特點的事實很多,試列舉幾項:
中國特色之一:領導們熱衷開會,但又開不出什麼東西
各國都有會,有人的地方就有會議。但中國的「開會」是與眾不同的,尤其是領導開會。在國外,開會,是為了尋找問題、解決問題而進行的討論和決斷,而在中國,開會常常並不談問題和爭論,爭論是在會議之外和酒桌上解決的,在私下裡大家已經「疏通」好了,甚至「交易」好了,於是開個大會,作幾個現成的「報告」,大家表個態,結束。於是,就開了一個「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中國幾乎所有的大會,永遠是勝利的。永遠是沒有爭議的,一開大會就是「舉手錶決」,所以總是「一致通過」。這表面上是和諧,實則上是面子思想和專制壓製造成的。因為可以「因言獲罪」,所以我們被迫說假話,不然就家破人亡!
中國特色之二:人權就等於生存權
前幾十年,我們是不承認這世界上還有人權這個「東東」的,認為它只是西方資產階級的一個口號,它不僅「抽象」而且「虛假」。這幾年,我們逐步承認了世界上確實有人權這樣的東西,但我們的特色在於我們認為人權首要的就是生存權。
表面看,這好像很符合常識:活命最要緊,生存都沒有保障,還談什麼人權?其實,這是一個誤解:所謂人權,首先不是指生存的權利,生存的權利不需要條約確認,它是自然而然的東西,而政治權利,這權利人人都應當享受,而且極容易受到侵犯,所以才特意提出來。
中國特色之三:買房子買不到土地所有權。
按照法律的規定,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它並不是農民私有的,城市的土地,也不歸任何人所有,只歸國家所有。而中國的各級政府,都有一筆永遠收不完的錢,這就是土地的使用費。
中國特色之四:官員和商人之間關係最親密。
要想富,靠政府。商人想要賺更多的錢,在中國只能和官員形成聯盟才行;官員要想飛黃騰達,首先要會「招商」!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優秀的官員,表現之一就是要成為一個優秀的商人,至少能團結住商人。雙方互通有無,各得其所,其樂融融。
中國特色之五:絕對的領袖崇拜。
這種領袖崇拜,不僅是全國,而且在大大小小的單位裡,都出現了。到處都是「第一把手說了算」!獨裁!專橫!不可一世!這種現象,可能是中國數千年的專制制度,沉澱下來的。中國人對領袖的愛,對領袖的感恩戴德,有時到了令人作嘔的地步。
中國人是不能罵領導的,尤其是國家領導人。有個故事說:如果美國有一個關在監獄的人,在鐵窗後大罵總統,說他是混蛋,是狗娘養的,那些看監獄的人,根本不會理睬他。而如果這個犯人忽然歌頌總統是「大救星」,是「偉大領袖」,那麼,監獄的工作人員就會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要看看他的神經是不是有問題了。
中國特色之六:落後的民俗多多。
並非所有流傳下來的民俗都是精華,該廢除就要廢除。但中國人最愛舊,最怕改變什麼。比如愈演愈烈的娶媳婦要高額的彩禮、一定要買房子才肯結婚等等禮節,大家都覺得很落後,也造成了多少不幸,可就是改不了,還謂之「國粹」。
當然所謂的「中國特色」還有很多,讀者隨意就能列舉很多,我記得有一個人說過這樣的話:凡是被冠以中國特色的東西,要麼是根本沒有什麼特色,要麼就是落後和錯誤的特色,這話雖然有點絕對,但我以為這恰恰道出了」中國特色「的特色!
這樣的「中國特色」以後不要也罷!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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