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擁護黨中央建設和諧社會口號,防止文革重來。
最近幾年,有關暴力反抗的事件不斷增多。個人事件,有上海的揚佳,貴州的何勝凱,北京的崔英傑,湖北的鄧玉嬌,瀋陽的夏俊峰……群體性事件就更多了……這些事情要放在萬惡的舊社會,便是「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光輝典範,要讓新社會的御用文人寫成「白毛女」之類來控訴的。而放在大國崛起的和諧社會,那必須是「破壞安定團結」。
當今中國高稅收、高房價、貧富分化導致社會各階級衝突加劇是明擺著的事情。社會各階層對立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如何緩和這些矛盾,是官家和民間人士都需要思考的。思考的目的,是要防止全社會墮落到「逼良為娼」「逼上糧山」的地步,防止出現暴民。黨中央把「維穩」作為頭等大事。什麼叫維穩,就是說不要出現暴民嘛。
余秋雨先生的一個觀點很有意思,他說:中國的問題不是暴政的問題,而是暴民的問題。他這話好像是一年前說的,因為大家最近爭論暴政與暴民問題而被翻了出來。
要說這余秋雨,真是一刻也不肯閑著。余傑揭發他是文革餘孽 ——「當年,余秋雨所效力的《學習與批判》雜誌,由張春橋、姚文元等控制的‘上海寫作組’直接管理。」「他(余秋雨)成為‘石一哥’中最年輕的、‘立場堅定’、‘有一定理論水平、鬥爭經驗、分析能力和寫作技巧的、有培養前途的革命青年’。據若干余秋雨當年的同事透露說,他在寫作組中的態度不是消極的,而是積極的;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因為他的出色表現和突出成績,他深受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等人的青睞。如果不是‘文革’結束,余秋雨也許會走上一條類似於姚文元的飛黃騰達之路。」——對此,余秋雨一口否認。當年文革的協作風氣是「集體署名」,這一集體主義舉措挽救了很多人。到文革結束時,幾乎全體知識份子都說自己是受害者。那些施害者如空氣般消失。
不過,確實沒有十分確鑿的證據證明余秋雨是「石一哥」主力,本著疑罪從無,此事應該放他一馬。
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大肆玩弄虛假的溫情,正好滿足了當時的市場需求。所以,也只能說他善於經營,不是什麼罪過。
2008年四川地震以後, 余秋雨的醜陋嘴臉就無法掩飾了,一篇《含淚勸告》讓他聲名狼籍,那是活該。
「含淚」之舉,暴露了5毛嘴臉之後,余秋雨乾脆直接裸奔了,「暴政與暴民」論讓人瞠目結舌。在大作《我等不到了》臺灣上市之際接受臺媒採訪時,發表了這樣的意見「文革不是政治運動,是暴民運動」。據說,余先生是經過了停筆六年的反思後,發現這一驚人規律的:中國的問題不是暴政的問題,而是暴民的問題。是暴民們發動了文化大革命,是暴民們正在毀滅這個國家。余先生尖銳的指出--老百姓在個人尊嚴和利益遭到踐踏時,應該耐心地、溫柔地去等待結果,絕對不能使用自己無權使用的暴力反抗方式,如果你暴力抗法,就不能埋怨政府的高壓手段了。也就是說,暴政所以存在,就是為了維護秩序和公平正義,暴政是為了消滅暴民,如果沒有暴政,恐怕暴民就更加猖狂了!
很想寫文章批判余大師上述話語,又怕這是有人編造了陷害余大師的。余大師一貫精明,「含淚」屬於馬失前蹄,一個小失誤。他怎麼可能說出「沒有暴政,恐怕暴民就更加猖狂」這種白痴話語?查閱資料後發現,那些話還真是余大師的本意。那我只能得出結論:余大師已經瘋了。
關於暴政,我曾經有個定義。【暴政3要素】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就可判定為暴政。1,徵稅未與公民訂立契約。2,國無選舉,民無自治。3,限制言論自由。
文革是否屬於暴政,是很清晰的。連我黨的御用歷史教材,都稱文革為「動亂」。並且,我黨也承認文革是「自上而下」的,那自然是暴政了。
文革中有沒有暴民呢?當然有。幾乎舉國皆暴民。暴政與暴民,孰先孰後?當然是先有暴政,後有暴民。「自上而下」嘛,偉大領袖親自發動的嘛。在任何一個社會,幾乎都是先有暴政,然後有暴民。永遠要記著這個順序。
余秋雨故意顛倒了暴政與暴民的順序,甚至得出「沒有暴政,恐怕暴民就更加猖狂」的結論,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聯繫到這些年的種種跡象:不斷有人出來為獨裁者薩達姆、卡扎菲辯解;某些人試圖修改刑事訴訟法,讓「秘密抓人」合法化;西南某城市消耗納稅人大量稅款去唱紅,然後準備投資幾百億來安裝攝像頭監控百姓;各個城市競相消耗納稅人的巨額稅款去興辦各種國際盛會,讓人想起文革期間我們要向全世界展示風采;公民通過微博發泄憤怒,官員則對微博恨得咬呀切齒,欲除之而後快……千萬不要以為文革不會重來。暴政的陰影正在遊蕩,暴民的土壤日益肥沃。
或許,到時候,你如果不乖乖接受迫害,那就扣你一頂「暴民」的帽子。難怪梁曉聲說「如果10年後中國還這樣,那我要麼自殺,要麼移民」。我覺得還是移民好,因為,即便你自殺了,也要扣你一個「以自殺來對抗組織」的罪名。
(余秋雨這廝早已不值得我們批判,但是,以他為道具,說話才方便。雖然繞了圈子。呵呵。)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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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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