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後不久兒子死亡,醫院「人道主義補償」父親老佔15.7萬元。後來,老佔偶遇熱心人老梁,幫他討公道,最終拿回補償款40餘萬元。
老佔是一個識字不多的下崗工人,與兒子小強相依為命。2009年6月,23歲的小強在廈門某醫院做手術摘除腦部腫瘤。兩個月後,小強因顱內感染病情加重,經搶救無效死亡。老佔和親屬多次到醫院要求給小強做屍檢未果,醫院提出給老佔「人道主義補償」15.7萬元。老佔於2009年9月在醫院擬定的協議書上簽了名,隨後醫院把病歷卡等資料全部收回。小強的屍體被火化。老佔得到15.7萬元「人道主義補償款」。
辦完喪事後,老佔覺得兒子死得蹊蹺,一次偶然的機會,老佔認識了熱心人老梁。老梁看完醫院填寫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和當年的調解協議書後,告訴老佔可以向醫院討公道。老梁說,這份協議書上除了寫明醫院補償老佔15.7萬元,是所謂的人道主義補償外,還要老佔申明「放棄就本事件向醫院索償,追究民事責任的全部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等」,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2011年1月6日,老佔到市醫學會申請醫療技術鑑定。市醫學會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認定小強的病例不屬於醫療事故。老佔按照法定程序向省醫學會上訴申請由省裡組織專家再次進行醫療技術鑑定。2011年3月23日,省醫學會受理了老佔的鑑定要求。此時,醫院主動提出把給老佔的賠償金加到20萬元,但必須通過法院進行調解。
老梁考慮到老佔在廈門人地生疏,又是個半文盲,如果一直這樣耗下去也不是辦法,而20萬元的賠償款也可讓老佔的晚年有一定保障,就建議老佔答應醫院的要求。
據瞭解,醫院最終支付老佔各項補償金42.4萬元,扣除已向老佔支付的15.7萬元、老佔所欠醫療費6.7萬元後,又向老佔支付餘款20萬元。本案訴訟費1000多元全部由醫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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