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華商報》報導,6月17日,英國愛丁堡一民事法庭作出裁決,沒收一名中國大陸留學生攜帶入境的10萬英鎊現金。
據悉,今年4月初,留學生鐘薇梅回中國探親後,由北京經法蘭克福返抵愛丁堡。在愛丁堡機場入境時,22歲的鐘小姐遭英國邊檢人員檢查。邊檢官員在她隨身攜帶的小箱中搜到104855英鎊和3413歐元現金。由於鐘小姐不能合理解釋錢從哪裡來,準備作什麼用,邊檢人員決定暫時扣留。
攜帶現金出入境8千鎊是上限
按照英國及歐盟的現金管理規定,攜帶超量現金進出境必須如實申報,通常1千鎊以內無需任何證明,1千至8千英鎊(相當於1萬歐元)允許帶出,經查驗時需要提供合法證明,或提供合理的口頭說明。旅客攜帶金額不能超過8千鎊。超額現金出入境,一旦被扣,當事人只要能在2到3個月內提供證據證明來源合法,如正當生意收入或公司合法交稅後,現金就能退還,個別情形下作少量罰款結案。
據悉,鐘薇梅小姐未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澄清,當地法院裁決沒收這筆10多萬英鎊的現金。此決定一經宣布,在留學生中引起不少反響。
英國邊境署在回覆記者查詢時證實,鐘小姐目前在愛丁堡的Heriot Watt大學讀書。她只是攜帶超量現金入境,現金被扣,本人並沒有違反其它移民條例,她因此也沒有被捕或起訴。
華人違規時有發生
近年來,中國留學生、商務團成員入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因攜帶大批現金被扣事件時有發生,但發生在英國華人身上的大多是攜帶英鎊出境被查獲。 2010年五月一位曼徹斯特的外賣店業主出境回香港,身上攜帶3萬英鎊現金被扣;去年七月另一位華人出境時在託運的行李中夾藏5萬鎊現金,被移民局的警犬發現。這兩筆款項都因主人提供不了合法收入證明被沒收。去年底,一名華人回香港過聖誕離境時被發現行李中夾帶6萬英鎊現金。
加拿大發生的個案值得引以為戒
不久前兩個華人攜帶超額現金出入境加國,被海關檢獲,但處理結果相差很大,值得深思。第一個事件,某華裔男士攜帶7萬元加幣現金和價值 3萬多元的名表入境未如實申報,法院判罰3300元,現金與名表返還。第二個事件,一華人女士攜帶13000加元現金出境,也沒有申報,最終她被定罪,所攜款項全部沒收。
這兩個案子的處理結果大相逕庭。在第一個案件上,法官接受了當事華人對這些現金來源的說法,相信其所攜帶之財物並非不法所得,因此他的7 萬元現金和名貴手錶可獲申請歸還。而第二個案件中,邊境人員在女事主的行李中發現沒有申報的現金13000加元之後,這位華人婦女無法向邊境服務處人員就她旅行的目的以及她攜帶現金的目的作出合理的解釋,她隨後受到起訴並最終被定罪,1.3萬現金被悉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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