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揭露官員貪污被判刑的《法制早報》原山東站記者齊崇淮在刑滿出獄前夕,再被起訴。案件週四審結,法官當庭重判齊崇淮入獄十二年。其妻聞判後,情緒激動。
齊崇淮因揭露山東滕州市委建豪華辦公大樓,並把照片曝光,被當局以「敲詐勒索罪」判刑四年,原於本月25日刑滿出獄。但滕州市公安局卻在上月初以齊崇淮涉嫌「敲詐勒索,職務侵佔罪」,再次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起訴。
案件週四在滕州法院開庭審理,歷時僅四個多鐘,法官當庭宣判,指齊崇淮的敲詐勒索罪判刑3年,職務侵佔罪判刑6年,合計9年,連同之前以敲詐勒索罪判刑4年,總共判刑13年,並決定實際執行12年,扣除已服刑4年,齊崇淮還要再坐牢8年。
到法院旁聽的齊崇淮妻子焦霞獲悉判決後,情緒非常激動,獨自離開法院,一度試圖跳河尋短見,幸被現場的保安發現後,送到市信訪局。其後律師前往接她回家。
記者成功聯絡上焦霞,當時她的情緒仍未平伏,不停哭泣。她表示,自丈夫被捕後,就獨力撫養兩名年幼的孩子,原本懷著期盼,等候丈夫出獄,家人團聚。現時卻不知如何面對日後的生活。她說:給他判12年,我怎麼辦,我怎麼活,我的孩子怎麼辦。我怎麼堅強,我老公原本就快要出獄。
焦霞說,她把電話換掉,跟朋友斷絕來往,原本一心以為低調可保丈夫平安,但當局反而對他更殘酷。她說:我把原來的手機號換掉,就是避免跟朋友聯繫,免得對我老公不利,現在沒想到我越躲,他們就越殘酷。還有沒有真理。今天這裡下雨,我覺得老天爺也覺得不公。
為齊崇淮辯護的北京律師劉曉原指裁決不公,當局指控齊崇淮的敲詐勒索罪,在2007年的原案中已經指控過,而所謂的職務侵佔罪更加是理據不足。他說: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像敲詐勒索罪以前已經指控過,再找幾個證人,作個證言,又拿出來作為新的證據,顯然是不能接受。
劉曉原說,法官宣判後,齊崇淮都未及回應就已經被庭警帶走。他其後會見過齊崇淮,決定提出上訴。他說:宣判時他人都懵了,我們剛見過他,這個上訴期內會提出。
齊崇淮又名齊崇懷,先後任職山東工人報記者、人民公安報山東記者站記者編輯、中國安全生產報山東記者站長。2006年6月正式受聘法制早報,任山東部主任。齊崇淮一直致力揭露官場腐敗,維護公民權利。2007年6月,他被滕州市公安從家中帶走,8月被正式逮捕。當局對他指控的罪名換了三次,由涉嫌經濟犯罪,到招搖撞騙罪,最終以敲詐勒索罪把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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