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黃土坎村東村口5月9日上午10:00左右再次發生強拆事件。
該房屋的屋主姓胡,是一位花甲老人,當百餘號村民、大量的警察和強拆車輛聚集在該村民房屋旁時,該老人由於情緒激動、神經緊張將自製的炸彈點燃後扔出了屋外,由於距離較近,在炸彈爆炸的同時,該老人的手臂被炸掉了。老人不惜豁出命去保衛自己生活了大半輩子的家園,我們不難理解老人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家園,而且年歲已大,今後還有多長的路都不知道,死後靈魂都沒有個歸宿。
聽本村村民說,之前有個老人經常在茶餘飯後做在村東口觀望著來來往往上班的村民,和熟悉的人聊上兩句。現在經常能看到該老人孤單一人走回村子,看看被拆掉的老房子,在到村東口的石頭上坐會,還有人看見老人踩在老房子的碎磚瓦上流著眼淚……
據當地村民說,今天來的大部分警察都不是真正的警察,他們身上穿的制服沒有國家統一的編號,但還開著行政執法的車。不管是真的警察還是假的警察都沒有按照溫總理下發的新「動遷法」執行,不但強拆而且還經常威脅百姓,多次到百姓家中說些恐嚇的話,百姓們都活在恐慌中,飯也吃不好,覺也睡不好...
有百姓去過老爺子現在住的醫院,因為老爺子傷的比較重,身體到現在還是非常弱,在病房的門口有幾個冒充警察的人在門口看著,好像老爺子還能跑或者還會在做出傷害人的事。昨天和大家說的是老爺子手臂炸掉了,但實際是老爺子的手炸掉了,而且因為炸的太零碎,已經確認不能在接上了。老爺子從此失去了靈活吃飯的右手。
老爺子家是普普通通的農民,沒有什麼經濟來源,家中兒子是養貉子的,因昨天發生的事,行政執法部門說雇兩個本村村民來幫忙餵養,而且承諾每天給100元工資,但是當地百姓沒有願意幫不為百姓做主的村官及行政執法部門,所以家中大量的貉子至今什麼樣仍不知道。可以知道強拆部門是多麼的沒有人情味。
瀋陽市於洪區政府對黃土坎村實行強征強遷
於洪區政府既沒有征地公告,也未辦理拆遷手續,土地也未經招、牌、挂。根本從未徵求村民意見有意對抗中央精神。制定全國第一低的拆遷土政策。採取威脅、利誘、恐嚇對世代生活在這裡的村民實行強買強賣。
公開揚言:「溫總理的話我們不聽,國務院規定我們不看,我們就執行於洪區的土政策。」村民根據中央精神,新拆遷法的規定提出異議。他們說:「我們不聽我們也解決不了,你們這樣下去,等你們回遷時,看我們怎麼刁難你們。」村民有苦難言。
2011年5月3日於洪區對未搬村民,貼出強遷通知,遷發單位為於洪區行政執法局、於洪區平羅街道辦事處等三家,並蓋有官印。強遷通知貼出後,村民就像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白晝不得安生,整日生活在惶恐之中。處於弱勢群體的村民,無奈到三家遷發單位上訪申訴,可得到的結果是均不接待。並暗示在遼寧省你們無處可告。
就在強遷通知下發六日內,於2011年5月9日,於洪區派出上百輛各種汽車,雇佣社會一百多閑散人員,統一穿著警察,行政執法的服裝。各級領導坐在於洪區行政執法指揮車裡,於洪區各職能部門一百多人,從村西頭浩浩蕩蕩駛進黃土坎村。廣大村民和過路行人止步觀望,看在眼裡,恨在心上。看這架勢好像當年小日本進村實行三光政策,即刻黃土坎村就要在地球上毀滅一樣。
大約在9點40分左右,於洪區行政執法指揮車,停在村東口胡家門口,緊接著又開上來幾輛行政執法大麵包車,車還未挺穩就跳下幾十號人,翻牆而越扑向胡家。當時胡家只有倆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他們闖入屋內就像鬍子一樣不容分說,將老太太架出屋外,塞進警車拉到平羅派出所。七十四歲的胡老漢眼看在此世襲幾輩的家園要被毀一旦,心情沈重、老淚橫流、欲哭無聲、憤怒至極。用自製炸藥企圖自焚抗爭,拉響炸藥,發出一聲巨響,冒出滾滾濃煙胡老漢右手被炸掉,被送到七三九醫院重症室進行治療。爆炸的當時交通堵塞。圍觀的群眾對於洪區的強遷無比憤怒,為胡老漢嘆息,官逼民反,為胡老漢鳴不平。立即向瀋陽市、於洪區110報警,最後是接警不出警,無奈又挂北京110說明情況。於洪區政府用倆道人牆將胡家團團圍住,不許任何人靠近現場,胡家窗戶、門支離破碎,屋內破爛不堪。院內養的幾十隻貂子,受驚停止產子無人照顧,至今家中無人,好好地家園無比淒涼無法居住。
事後聽說刑警隊、公安廳來人,到現場勘察後,停止了強拆。中午被僱人員吃了盒飯,發了錢,直到下午1點30分行政執法的強拆車隊和人才散去。如果於洪區政府繼續強遷,可能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也許會震動全國。
下午胡家老漢倆個兒子被公安帶走,是否非法抓人待後續。但是此舉是殺雞給猴看,是在動搖村民的意志,放棄維權主張,但是適得其反。
就在強遷的日前,動遷人員到胡家強迫胡家簽字,將胡家維生的菜園強征綠化,胡家提出異議,將胡家人員帶到平羅派出所威逼無果。當人被放回家時,菜園已被毀推平,並告胡家菜園種的菜,每平方米賠償2元,被砍樹木每棵賠償1元錢。請看於洪區政府多麼野蠻、霸道、猖狂至極。
試問於洪區領導,行政執法局局長拿人心比自心,若你們是胡老漢,你們溫馨的家園被非法強遷,你們將怎麼做???
已被迫無奈簽訂動遷協議的百餘戶村民,在協議上未明確回遷地點,回遷時間,現流離周邊租房維生,家人不能團聚,老人無依無靠,孩子上學困難重重,生活成本加大,無家可歸的失落感伴隨著他們艱難的人生,三至五年的回遷都是夢想,到窮困時刻又去找誰負責?平均每戶三十萬元的動遷款又能支撐幾年。即使回遷動遷戶又要繳納超面積費(5000-6000元/m2),這是動遷簽字後,動遷人員聲明的,除此之外還要繳納十年大修費、契稅、取暖費、物業費等,還得對清水房進行簡單的裝修費用等等。請問又有幾戶能回遷故土家園呢?最後被迫無奈只能被異地安排偏遠的回遷樓。
難道這是於洪區政府執政為民、心系群眾、為百姓排憂解難、為民造福嗎?這不是為經濟利益與民奪利嗎?
更為甚者,在村民被迫離開農園,家被拆掉,流離他鄉,村支書和平羅鎮政府領導,卻在動遷範圍內,於2010年9∼10月新建上千平方米的房屋,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而於洪區政府、平羅鎮政府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可見黃土坎是灰色地段,腐敗的溫床,官官相護,欺壓百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在此,要鄭重說明,黃土坎村民在土地證明確使用面積內建房等,為了改善生活條件,兒女結婚用房,繁衍後代,這是土地證賦予村民的權利,屬於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村支書認定為違章建築上報只給100元/m2補償,圍牆各種棚廈、畜舍、樹木均不給補償,不許村民提出異議,實行強買強賣。這就是於洪區政府在人性化、和諧拆遷形勢下,用所謂的土政策對黃土坎實行強征強拆。
村民幾年前建的房,並提出申請,鎮有關部門也到各家實地丈量,以後不了了之。鎮政府是如何服務的,未辦手續是村民的責任還是鎮政府的責任。反之,後建的房子鎮裡有人,有關係,通過特殊渠道,卻給辦了產權手續,這是怎麼回事?面對動遷,鎮政府又是如何考量的?難道政府保護百姓利益的政策就保護不了百姓嗎?
國家三部委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強征強拆進行自查,明確提出要保護農民利益,要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要認真執行新拆遷法,對強征強拆要實行問責制,5月末對各地進行檢查。
於洪區政府對黃土坎村的強征強遷,是如何進行自查,自糾的,是否能主動的承擔責任,還是欺上瞞下矇混過關,我們拭目以待。我們會通過有效途徑向省、市、國家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迫切希望上級調查組深入基層,深入實地,深入群眾調查瞭解。
我們會更加註視於洪區政府,對胡老漢的精神損失、身殘損失、經濟損失等是如何賠償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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