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來,中國似乎擺脫不了王朝更替的模式,即當一個舊的王朝腐朽墮落到無可救藥,就會有新的王朝崛起並取代它。新王朝對腐朽的舊王朝的這種取代,稱之為革命。易經有云:「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如果把中國視作一條巨龍的話,那麼每一次的革命就是這條巨龍蛻去舊皮而獲得新生的過程。當然每一次蛻皮都會伴隨著陣痛,然而不蛻去腐爛的舊皮,中國龍就無法獲得新生。比起在「和諧」的腐爛和長久的痛苦中無望的走向死亡,這種蛻皮的陣痛顯然要好上許多,因為中國每一次都會在革命中復活,並且重新獲得旺盛的生命力。
如今的中國龍似乎變得怕痛不怕死,寧可在沉默中滅亡,也不願在沉默中爆發,寧可泡在「和諧盛世」中腐爛下去,也不願蛻皮而獲得嶄新的生命。面對這樣一條崛起的巨龍,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
縱觀中國五千年歷史,以往的每一次革命都是官民對立而引起的。如果無法解決官民對立的千年難題,「滿城盡帶黃金甲」的再次到來也就無可避免。而官民對立這一任何朝代都無法根治的痼疾正是深深扎根於官民二元結構的社會土壤中。也就是說在中國的官民二元社會結構中,絕大多數人不是官就是民。在非民主的政治體制下,如果官員不能自律,那麼任何一個朝代都無法避免官員變本加厲的損民自肥而引發的官民對立乃至於朝廷的滅亡。
在官民二元社會結構中,任何技術上的補救都無關宏旨,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官民對立的難題。因此中國要想避免革命所帶來的流血和動盪,就必須要有一個強大的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是指獨立於政府之外的,由自由的公民和社會組織機構自願組成的社會,比如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宗教團體、行業協會、工會、社團、商會等。
公民社會是「小政府,大社會」這一節能型政府理念的產物。其作用之一是發動公民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彌補政府功能的不足,有效降低社會管理的成本,比如舟曲泥石流災害發生後許多喇嘛在寺院的組織下第一時間趕到災區救災就是典型的公民社會的作用。
公民社會的作用之二是有效保護公民免受政府的無理傷害,暢通官方與民間的溝通渠道,緩和官民矛盾,作為官與民之間的橋樑和緩衝。
從近現代世界其他國家以及臺灣的經驗來看,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是維護社會穩定,避免社會動亂的最有力的「定海神針」。
慘烈的撫州連環爆炸案揭示了當今中國的官民矛盾之尖銳已經到了你死我活的成度。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下,要想「告別革命」,避免社會動亂,培育成熟的公民社會就成為了當今中國的當務之急。
旗幟鮮明的支持公民社會、培育公民社會,就是旗幟鮮明的反對動亂。反之,扼殺公民社會之舉,無論以什麼藉口,都是在助長社會動亂的因素。
我們尤其要警惕所謂「維穩」的陷阱,即以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管理為由扼殺公民社會,這無異於飲鴆止渴,火上澆油,勢必引發更尖銳的官民對立,從而使革命的到來無可避免。誰在打著「維穩」的旗號扼殺公民社會,誰就是製造社會動亂的黑手,誰就是破壞民族團結和國家穩定的罪人。
由於長期官民矛盾所造成的巨大積怨無從宣泄,已經使中國到了火山大爆發的前夜。時至今日,再也沒有時間繼續徘徊猶豫了。要公民社會還是要動亂,中國必須立即做出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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