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和Facebook是否正計畫聯手在中國推出產品?美國伊利諾伊州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德賓(Richard Durbin)也想知道。
身為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助理的德賓本週寫信詢問有關上述兩家公司可能合作的傳聞,表示擔心百度沒有採取措施保護其用戶的言論自由權和隱私權,並詢問百度如果與Facebook合作發布社交網路服務,將如何保護用戶。
德賓在這封致百度創始人李彥宏(Robin Li)的信中寫道,作為美國國會成員,我尤其擔心百度的網際網路審查,因為貴公司在美國有著廣泛的業務;我知道百度五名董事之中有兩名是美籍,美國機構也是百度的重要投資者。
德賓一直負責有關全球網際網路自由的國會聽證會,他在信中建議百度作為美國上市公司應當遵守美國法律,而這一點有可能令百度面臨的情況複雜化。他還說,他正致力於推動立法,讓這家中國搜索巨頭和其他美國公司以及在美上市的科技公司為未能保護人權承擔責任。
在不同的國家應對不同的法律,有時還有相互衝突的情況,這是大多數跨國公司都必須經常面對的問題。在遵守中國法律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或許是谷歌(Google),這家公司多年來深受搜索結果受到審查的疑慮困擾,最終於去年將其中文搜索服務轉移到香港,以避免必須遵守中國內地法律。在那之後谷歌就不斷喪失市場份額。
對於百度來說,不得不面對類似的兩難處境可能更為棘手。百度在美國上市,但不同於谷歌的是,其收入絕大多數來自中國內地。
德賓的發言人馬克斯•格雷舒曼(Max Gleischman)說,德賓正比照《海外反賄賂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起草一份網際網路自由法案,法案將鼓勵科技公司採取適當的政策和措施保護人權,這樣做的公司將得以避免被追究責任。
他說,對於未採取這類政策的公司,如果其產品或服務涉及能夠合理預見的嚴重侵犯人權事件,公司將被追究責任。
其他一些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主要網際網路公司包括門戶網站新浪、在線視頻網站優酷和社交網站運營商人人公司。新浪還運營著中國最活躍的微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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