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孩子零用錢裡的教育

有人說,零用錢是孩子學習消費的「學費」。確實,花錢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從分析需要、節制慾望到收集資訊、選擇商家、比較商品的質量與價格,再到討價還價、找零核對,在支配零用錢的過程中,孩子能學到的東西很多很多。

所以,明智的父母不會排斥孩子用錢,而會教孩子如何花錢。

零用錢怎麼給:

·時間

年齡越小,間隔越短

孩子年齡越小,計畫與控制的能力越差,因此,給零用錢的間隔應該越短。一般說來,10歲前的孩子一週給一次,10歲以後的孩子可以酌情半個月、一個月給一次,直到延長到一學期給一次。

定人定時發放

零用錢的發放最好定時定人,如每週一發放,類似工資的發放形式。在這個時間發放,可以避免週末發放迅速赤貧的現象;定人發放,可以防止重發冒領的情況。

·金額

零用錢的標準應酌情而定,要考慮到零用錢將要涵蓋的消費項目,要考慮到父母的經濟狀況,要考慮到市場行情(參考其他小夥伴的標準),要考慮到孩子的年齡水平。一般說來,10歲前的孩子的零用錢通常不包括日常的生活消費,如車費、飯錢等。7歲以下,建議每週的零用錢不要超過5元。

·結構

零用錢可效仿成人薪酬的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與額外的獎勵與報酬構成。除每週固定的「基本工資」外,孩子可通過家務勞動獲得報酬或通過出色表現獲得獎勵。這樣,孩子會慢慢領會到,只有靠勞動與努力才能賺到更多的錢,世上沒有不勞而獲的美事。

零用錢怎麼用:

1、學知識

3歲以後,孩子就可以學著認識紙幣和硬幣了。認識錢幣不光是讓孩子說出錢幣的面值,還應知道它們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如乘公共汽車時,讓孩子去投幣,知道有空調的公交車票比沒空調的貴;夏天,讓孩子去買冰棍,瞭解不同品牌的冰棍,價格是不一樣的;去兒童樂園時,讓孩子知道10元錢可以玩哪幾樣遊樂活動等。

再大一些的孩子,可以讓他們見證零兌整、整兌零的交換活動,瞭解錢幣單位之間的換算關係。

2、學消費

孩子在花錢買東西的過程中,父母要教會孩子審慎決策,形成合理的消費觀念,培養基本的消費能力。

·「買什麼」——學習按需消費

有了錢,並不是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父母要幫助孩子逐步分辨:哪些是必需的,哪些是可有可無的,哪些是浪費,知道該花的錢要花,不該花的錢要省。

通過零用錢,你可以向孩子傳遞良好的生活理念,如商品是買不完的,我們必須學會理性地取捨,在滿足部分願望的同時,就得節制其他的慾望;一個人的財富與地球上的資源都是有限的,節儉是一種美德,它可以使我們能夠把更多的錢用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向誰買」——學會比較與選擇

小孩子往往拿到錢就往商店跑,找到商品就是它了。大一些的孩子,也許稍稍懂點質量優劣與價格貴賤,但大多也不能兼顧二者,要麼一味追求品牌,要麼盲目追求省錢。

確定要買的東西該向誰買、買哪種?父母不妨在帶著孩子逛超市時,在琳琅滿目的商品陳列架前貨比三家,比較貨品的質量與價格,學會綜合權衡。

·「怎麼買」——學學討價還價、找零核對

「討價還價」其實是一個有趣的心理遊戲,讓孩子明白商家的出價與物品的實際價值之間是有空間的,學一點「生意經」,避免以後「吃大虧」;附帶著,孩子的語言表達也得到了鍛練。

帶孩子一起買東西時,簡單的運算可以讓孩子去完成;讓孩子替大人跑腿買東西時,要求他匯報價格與餘額,這些都是訓練孩子找零核對的實戰機會。

3、學理財

孩子上小學以後,就可以利用零用錢進行相關的理財教育了。

A、給孩子開設一個銀行帳戶,讓孩子熟悉金融機構辦理手續的一般程序,知道帳戶裡的錢屬自己所有。

B、學會計畫開支,比如可以讓孩子擬一個本週開支的清單計畫,為自己的各項開支作一個大致的預算。

C、學會記帳與核算。用一個小帳本記錄自己的開支項目,週末核算看是否有不理性的消費,收支是否平衡,各項開支與預算是否有出入,是預算不合理還是消費失度,及時總結以便調整下週計畫。

D、針對大宗物品,可以讓孩子體驗一下積攢與借貸的意義。比如,孩子想買一雙輪滑鞋要100元。父母可以提議孩子通過勞動報酬與表現獎勵爭取額外的收入,同時每週積攢5元,攢足3個月,湊滿60元,再向父母借貸40元,2月還清,付息2元。在這些半真半假的金融活動中,孩子可以真切地領會到儲蓄與借貸的意義與價值。

4、學習愛

總是在算計著金錢,難免會功利,要讓孩子知道錢的意義不只是錢。

比如,捐贈活動中父母掏錢孩子捐贈,除了達到募捐的目的,孩子並沒有受到愛心教育。最好是讓孩子掏自己的錢,孩子就會面臨得與失的權衡與選擇,這時無論捐多捐少都是愛心的洗禮。節日或生日時,讓孩子用零用錢為家人買一些小禮物,用錢來傳遞愛與表達愛。這樣,孩子才能懂得錢除了可以滿足人的慾望,還有更多更高的價值與意義。

特別提醒:

·不要把家務與零用錢簡單掛鉤

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孩子份內的勞動如收拾玩具、保持自己房間的整潔必須完成,不該計取報酬。額外的勞務可以考慮適當報酬,如幫媽媽去小區的便利店買包鹽,找的零頭不妨歸他。

·錢是錢,愛是愛,不要混淆

零用錢的有無、多少與父母對孩子的愛無關,這一點父母都清楚。但我們仍然會不自覺地向孩子暗示兩者的關係,比如「你最近表現很不好,我不喜歡你這樣,再這樣做就別指望我下週會給你發零用錢了」、「我爸我媽就是比你爸你媽心疼孩子,你看他們給咱兒子這麼多壓歲錢」、「親愛的,今天我過生日你什麼禮物都沒買,是不是你已經不愛我了。」

·讓零用錢成為家庭制度

關於零用錢,父母應鄭重其事地和孩子進行協商,要讓孩子感覺到零用錢是家庭生活中的一項制度,不是父母對孩子施壓的一張王牌,不會因父母的情緒好壞而隨意增減數量。零用錢協議一旦達成,雙方都必須遵守。

孩子在零用錢的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錯,不要責怪孩子,給他機會鍛練,錢就會越花越明白。

在美國,父母從孩子3歲起就開始利用零用錢由淺入深,分階段、有計畫地進行教育,如:

·3歲能夠辨認硬幣和美元紙幣;

·4歲知道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並認識到無法把商品買光,必須做出選擇;

·5歲知道基本硬幣的等價物,知道錢是怎麼來的;

·7歲能夠將數目不大的錢找零,能夠數清楚大量硬幣;

·8歲知道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帳戶裡;

·9歲能夠制定簡單的一週開銷計畫,購物時知道比較價格;

·10歲時懂得每週節省一點錢,以備大筆開銷使用;

·11歲時懂得從電視廣告中發現事實;

·12歲能夠制定並執行兩週開支計畫,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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