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星期三對中國個人所得稅調整方案進行初次審議。中國《南方都市報》日前發表社論表示,個人所得稅徵繳應該回歸調節收入的本義。
中國個人所得稅徵繳應該回歸調節收入的本義。針對這一觀點,中國社科院社會學者唐鈞先生表示:「我同意這個意思。」
記者:「那麼調整後的個稅有沒有可能真正回到調節收入的本意呢?」
唐鈞:「可能這裡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定義什麼是高收入。如果把高收入定准了就好。」
記者:「現在的問題是能不能定准呢?」
唐鈞:「可能分歧也挺多的。」
記者:「你個認為現在個稅的徵繳制度公平嗎?合理嗎?」
唐鈞:「現在這麼調它總有一個不合理的地方。因為它主要還是按平均數來考慮的。」
說到分歧,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引用一項調查的數據表示,對於擬議中將目前2000元人民幣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調到3000元,70%的人表示3000元仍然比較低,還需要調得更高;30%的人認為3000元起征點已經高了,不能再往高處調整。在四川成都辦有「富人閱讀網」的龔明義先生表示,制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最好不要一刀切。
「我們四川省成都市的公務員拿三千塊錢工資,你叫他拿個人所得稅,他就覺得(起征點)低了,應該調到五千。但是你到落後的省市比如貴州、西北地區、湖北的西北部,還有縣城、中小城市的公務員,拿兩千多塊錢的生活水平在當地來看已經是比較好的了。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廣州也好、上海也好、北京也好,你收入高並不是因為你們那地方的人特別聰明特別能幹,而是全國通過各種各樣的不平衡的政策、不公平的政策叫他們先富起來。不僅富人應該多繳稅多納稅,發達地區的公務員和就業人員都應該多納稅。」
《南方都市報》日前發表的社論表示,目前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使廣大工薪階層成了中國的納稅主體,起征點提高對廣大工薪階層有利。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年二月下旬在與網友線上交流時曾說,中國政府2011年為老百姓辦的的第一件實事將是「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征點」。
無論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如何調整,唐鈞先生表示,有兩點必須加以注意。
「第一點要把免除額提高;第二塊要確認一下到底多少是高收入?」
中國有報導說,中國工薪個人所得稅稅所涉及的納稅人是指在城鎮部門就業的工作者,大概有3億人;起征點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之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四川成都的龔先生表示,中國個人所得稅調整方案應該明確稅款的使用方向。
「應該取之於高收入,用之於低收入。不能把稅收取出來以後搞錦上添花、搞什麼市政工程這些東西。應該搞農村和落後地區的低收入,解決低收入人群的文化、生活這些有差距的這一部分。」
中國於1980年9月正式頒布《個人所得稅法》。當時制定的起征點是每月或每次800元人民幣。中國目前執行的個人所得稅徵收辦法是根據2007年12月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次修正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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