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哈爾濱市女網友渺小因在公眾場合發表要民主、要公平、要共黨下臺的演講,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其之後,一些其他民主人士也紛紛被以此罪名刑拘。
對於他們的定罪,網路上議論紛紛。各種聲音全有。但是,我在詳細了瞭解了中國的相關法律後,認為:無論中共的政權合法與否,即使根據中國國內法律,渺小及其他維權人士的這種演講行為也構不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理由如下:根據中國的刑法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的是「是指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這條罪名的成立,應該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者「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可以進行分析。
首先,我們必須認真劃分「政權」與「政黨」的區別。「政權」指的是國家的管理機關,國家政權一般是由執政黨掌管。但是「政黨」則是以掌握政權為目的的組織。----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掌握「政權」的「政黨」是可以轉換的(比如美國政府的政權,今年是由民主黨掌管,明年可能就變成了共和黨),而一個政黨則不可能根據掌握政權的黨派的變化而變化。也就是說,雖然政權是由執政黨掌管的,但是推翻執政黨並不等於推翻了國家政權(如果不認同這個說法,你只有認為美英俄日德法這些國家每四年都被顛覆一次國家政權了,或者說在美國,當共和黨執政後,民主黨也改名「共和黨」,他們就可以執政了)。所以,「國家政權」是一個國家管理機構,而政黨只是一個組織。政黨可以掌管政權,代是並不能代表政權。
那麼,渺小他們無論是演說,還是參加什麼民主運動,他們喊的只是「要公平、要自由、要民主」。即使他們明確提出了「中共必須下臺」,或者「打倒中共」這樣的話,他們的目的也只是在針對一個政黨,而非是在要「顛覆國家政權」。
我們再看,這些民運人士的所有言論都是在提「要公平、要民主、要自由」,或者「推翻共黨」,但是,在他們通篇演說和言論中,你見到「推翻社會主義」這樣的話了嗎?----沒有。
中共一直稱中國現在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那麼我們就有必要來看一下什麼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socialism)一詞源於拉丁文。是一種經濟社會學思想,主張或提倡整個社會作為整體,由社會擁有和控制產品、資本、土地、資產等,其管理和分配基於公眾利益。這個定義告訴我們,「社會主義」的核心是「資源社會化」,即「公有制」,並沒有否認「多黨執政」。並且從中共建黨初期,就是一直以「 建立多黨聯合民主政府」自居,才獲得了當時社會各界的支持的。想瞭解這段歷史,你可以看一下毛澤東的「論聯合政府」、最早的「共產黨宣立」和最早的「毛澤東選集」裡的相關文章。如果沒有記錯的話。
從這個道理上講,中共現在以「與國際接軌」為由,發展私有制經濟、在相當一些行業實行「私有制」,同時將社會資源集中在極小數利益集團手裡而不是讓全社會公平、公正地利用。同時拚命維護「社會主義」並未反對的「一黨專政」。這種行為,正是他們自己在「顛覆社會主義」。而非以渺小為代表的民主人士。
所以,真正在「顛覆國家政權」的,是中共自身,而非渺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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