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陽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2010年全縣地方財政收入4.1億元,卻在數年間被人套取轉移9000多萬財政資金。(據《人民日報》11.02.18)
一個小小的股長,卻套取轉移約等於去年全縣財政收入四分之一,不僅使9000多萬資金「蒸發」,小股長及其妻兒竟然也「蒸發」……
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套取巨額資金很從容;他外逃也很從容!
令人吃驚的不是9000多萬資金被人套取轉移,而是竟然沒人發現……
如果不是人家突然身價高達「億萬富翁」的李華波親自給縣財政局分管領導打來電話,承認自己私刻公章轉移資金,也許至今還都蒙在鼓裡。
是笑話,還是笑談?是奚落,還是諷刺?!
按照財政賬戶管理流程,凡是動用資金,必須由用款單位提出申請、業務股室出具意見、預算科室核定指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局長簽字批准,然後由業務股室開具支票、加蓋公章和經手責任人私章,支票最終送達銀行才能進行資金劃撥。
經專案組初步查實,李華波等人利用職務之便,逃避財政局劃撥專項資金審批手續,通過私蓋偽造的公章、提供虛假對賬單等手段,將縣財政局存儲在信用聯社城區分社的基建專戶中的9400萬元資金轉至李華波預先註冊的鄱陽縣錦繡市政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賬上。
一個假公章,咋能越過7個資金管理環節?財政局和農信社都有嚴格的制度,為何持續數年的資金套取卻沒有被發現呢?
目前兩家責任單位的領導互相推諉、指責,目的都是想減輕自己的責任……
這給當地造成極壞影響和巨大損失的案件的背後,有多少人參與其中,存不存在著行賄受賄?存不存在著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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