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價,後限價,然後高調處罰一家無網址、無當地114登記信息、無當地工商局查詢信息的身份成謎的經銷商。茅台很嚴肅,結果很搞笑。
茅台的「限價令」可謂是轟轟烈烈,在全國30多家媒體刊登整版限價廣告,公布商場和超市的最高零售價以及舉報電話;組建工作組奔赴各地監督「限價令」的落實;為了證明不是放空炮,旋即公布經銷商中的「惡典型」。
這個世界變化快,我們的常識已不夠用。企業難道不是希望自己的產品價格越高越好嗎?只有奇瑞想賣出寶馬價格,而沒有沃爾沃想賣出吉利價格的道理。企業自己對自己限價,這樣有違經濟理性的行為,難免不讓人以不憚的壞意來揣測茅台的想法。是「真限」還是「假打」?
1月1日,茅台出廠價一次性上調20%。茅台的漲價刺激了其他高檔白酒的跟漲衝動,而高檔酒的漲價效應同樣也會擴散到中低端白酒,進而促成白酒的集體「耍酒瘋」。從這個意義上講,茅台是白酒漲價的「元凶」。可是,作為一個需要「政治正確」的國有企業,在當前「保物價」的大氣候下,茅台就想到了「既漲價又限價」——漲出廠價,限零售價,賺自己的錢,讓經銷商無錢可賺。
可惜,這只是茅台的一廂情願。經銷商不是活雷鋒,也不是老實孩子。不讓明賺,那就暗掙。方法也很簡單,公開渠道銷售很少量的茅台,非公開渠道則大量鋪貨。供求決定價格,而不是「限價」決定價格。這也是為什麼桌面上的茅台「吃緊」,桌面下的茅台卻在「緊吃」的緣故。
對此,茅台能不明白嗎?只可惜,茅台不大有興趣在這些「微觀」層面給力,而是更願意在「宏觀」層面激揚文字,比如「限價令」。
茅台如果將自己變成了發改委,就有點「跑偏」了,而用限價來掩飾提價,更是掩耳盜鈴了。茅台再「國酒」,終究是企業身份,這一點不能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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