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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軍自訴:到臺灣前即被迫服慢性毒藥(圖)

 2011-01-29 17: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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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鬼」是金馬小兵對共軍兩棲偵蒐兵的俗稱,從政令宣導的圖片裡能看到,共軍蛙兵的遺體身材魁梧、長發披肩,腰間或腿上帶著手槍及刺刀。海防衛兵見到披頭散髮的共軍蛙兵自水中冒出,就像見到了鬼一樣,造成衛哨勤務時的心理恐懼。當然,水鬼也可能有金馬軍民作內應,所以才能來去無蹤;或是當地居民裝神弄鬼,報復軍人或領對岸獎金,各種可能都有。

水鬼在金馬外島,起先只是夜間鬧,後來連白天也鬧,到處都有「活見鬼」或「大白天見鬼」的傳說。一處出現,全島戒備,第一線守軍疲憊不堪,因而軍方三令五申,嚴禁水鬼這種俗稱,必須要正名為「水匪」,而且嚴令衛哨發現水鬼時,如不能活捉或擊斃,就一律不准上報或通知友軍,免得動搖軍心。


高登之光

國軍第一個活捉中國水鬼的案例,並不是在金門,而是在馬祖的高登島,至今島上還有一座「高登之光」的紀念雕像,旁邊石壁上刻著兩行血紅大字「汪喜田在此,毛鬼躲避。」根據1954年11月28日《聯合報》頭版,轉載軍聞社發布的「抓鬼記」裡,副標題「風高月黑水鬼隊盲目摸探,智勇雙全汪戰士力擒鬼魅」裡記錄的經過是:

11月20日凌晨,高登島戰士汪喜田(28歲,湖北省孝感縣人),從另一位士兵文良新接過了夜間哨兵的任務。那天晚上天候很不好,汪喜田在接哨後四十多分鐘,忽然聽到哨西約二百公尺礁石上,有木船碰上石頭的聲音,接著又在離他八公尺的草堆上有了蠢動,他情知有異,一面用信號報告班長,一面進入射擊位置,大聲喝問「口令」。這時一個水鬼已向他開槍,他也立予還擊,而站在後面的另一位哨兵,也與其餘三個水鬼槍戰。這一次匪方一共出動了四個水鬼。

由於第一個水鬼與汪喜田距離太近,所以槍聲一響,雙方都負了傷,汪喜田的左胸被打進兩顆子彈,但水鬼的右臂也中了槍。那水鬼知道不妙,立刻就用左手拔出兩個手榴彈,向他擲來。汪喜田也奮不顧身,就在手榴彈爆炸前,滾過去把水鬼緊緊抱住,在地下展開一場生死博鬥。手榴彈雖然響了,但兩人都沒有受傷。

水鬼的右臂雖已中槍,但那柄手槍仍在手中,汪喜田奪槍心切,就緊按著水鬼的右手,水鬼用力一扣扳機,汪喜田的手掌又被打穿,而那枝手槍也就掉下去子。汪喜田雖然負傷三處仍舊抱著水鬼不放,這時,班裡的弟兄都已趕來,汪喜田才把水鬼交給班長,完成了這一場驚險而光榮的任務。其餘三個水鬼就趁著黑夜上船溜走,這時海面上及對面黃岐匪區,連續發出各種信號槍彈。

被捕的水鬼體格高大,說話帶山東口音,混身透溼,穿紅背心、紅短褲,帶游水表,並佩有手槍、小刀、手榴彈及兩夾子彈,根據判斷,這水鬼一定是匪干,或是這一水鬼小組的小組長。被捕不久就大叫腹痛,雖經我軍(臺灣軍隊)醫官急救,惟因腹內毒性發作,終告斃命。臨死的時候水鬼才吐露真情,原來出發前即被迫服了慢性毒藥。

至於活捉水鬼而身中三槍的汪喜田,被轉送聯勤第一總醫院療養。12月6日上午,朱季玉院長在週會時,特將老蔣頒賜的褒揚狀授與汪喜田。他在接受在場官兵祝賀後,也致詞簡述捕捉水匪的經過,並表示傷癒後即重上前線,殺匪報國,效忠總統。隔年(1955年)1月,汪喜田榮膺「第五屆國軍克難英雄」,與臺灣、金門、大陳、馬祖四地區的英雄一行52人,一星期巡迴全臺各大都市,接受各界表揚與款待。

然而表揚活動結束後,其他51位克難英雄,都從臺北各自搭專機專車回到原單位,汪喜田卻沒從基隆搭船返馬祖,反而是搭乘256號專機逕飛金門,下機後接受女學生獻花,即搭乘飾有標語的彩車進入城區,沿途都有軍民的歡呼。原來金門因地形地物關係,受水鬼騷擾的狀況比馬祖列島更嚴重,雖然「活捉水匪運動」已如火如荼地發動多時,但一直沒有成功案例,所以金防部特邀汪喜田來金門,巡迴全島各部隊演講如何抓水鬼,而「向汪喜田學習」,就成了金門守軍的重要功課。

(本文節錄自「金馬小兵與中國水鬼的生死擂臺」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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