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
當天晚些時候,上海市和重慶市的試點方案同時亮相。根據方案,兩地均於1月28日開始正式實行徵收辦法。
其中,上海的房產稅試點方案明確,對在滬居民家庭新購且屬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在滬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即「應稅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試點初期,暫以應稅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市場交易單價低於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對於免征面積,方案明確,上海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計算徵收房產稅。
重慶的房產稅方案規定,對包括存量及新增獨棟別墅、新購的價格是重慶主城區均價2倍及以上高檔公寓、三無人員(在渝無戶口、無工作、無投資)在渝購買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施行累進稅率,即住房交易單價為重慶主城區房屋均價2-3倍的,稅率為0.5%;單價為均價3-4倍的,稅率為1%;單價在均價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據瞭解,重慶新購住房是指房產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房產稅落地與「新國八條」的出臺,時間之緊湊確實出人意料。多重重拳幾乎同時出擊,力度之大,可謂空前。短期來看,政策疊加效應對樓市造成的心理衝擊很大,近期房地產市場成交可能迅速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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