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遊戲,女人經常玩,但男人從來不玩,甚至深惡痛絕。那就是分手的遊戲。
男人總是不明白,女人的腸子為什麼打了十八個結,喜歡搞聲東擊西的把戲。女人也很生氣,哀怨男人不明白她那顆像甲骨文一樣難懂的心。
她們習慣於把分手當成某種威脅的手段,以此獲得其他東西,或者試探男人到底有多愛自己,更或者,只是出於無聊而無事生非——也就是上海話裡所謂的「作」。總而言之,女人即使是真正想要分手,也得是個痴纏的長篇小說,得反反覆覆折騰上很久,把所有愛意都消減掉才行,另攀高枝必須立刻脫身另議。
大多數時候,女人都不想實施真正的分手,而只是把「分手」掛在嘴邊,產生點傲慢的優越感——我可是隨時會走掉的哦!
對於男人來說,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們通常都不搞這些虛情假意的伎倆,也不知道胡亂叫嚷著分手有何趣味可言。男人的分手,是按照「當斷則斷」的古訓來執行的。一般來說,挽回的餘地不大,難度很高。而女人說要分手,其實就跟小孩子賴在地上不起來,想要買糖果一樣的。哄一哄,她就好了。即使身處真正應該分手的處境,仍然貪戀一點溫暖,繼續著「優柔則亂」。
美劇《老友記》裡,有一回羅斯干涉瑞秋的工作,瑞秋受不了提分手,羅斯摔門而去,當晚就睡了另一個姑娘。第二天瑞秋跑來敲門,捧著羅斯的臉說:「我們仍然是一對,是吧?」
後來瑞秋輾轉知道了羅斯背叛了自己,大為傷心,兩人就真的分手了。之後一度有複合的可能,但瑞秋要羅斯先承認背叛了自己,羅斯死活不肯認下這筆賬,堅持認為瑞秋當時已經甩掉他,他有單身自由。因為對於「當時是否分手」看法不同,複合也就告吹了。
這是一個有趣的例子,也是男女雙方解讀分手時想法有異的縮影。對女人來說,她說分手並不代表真的分了,而只是故事剛剛開始,接下來還有故事要發生的,比如男人要努力挽回啦,使著勁兒地哄她,承認自己是個笨蛋,答應給她買漂亮衣服,帶她去度假,送一大堆玫瑰花,雨夜站在她家門口……像瑞秋這樣剛提了分手,羅斯就跑去尋歡作樂,確實無法接受,你難道一點也不珍惜我嗎?這麼痛快地就接受了分手的建議,難道正中你下懷?
但對男人來說,被女人甩本身已經夠恥辱了,還要再卑躬屈膝地去力挽狂瀾,這得多賤才能做到啊?
其實這樣的情節在現實生活裡也時有發生,有點像「狼來了」的故事,總喊著要分手要分手要分手,最後,就真的分掉了。
要謹慎使用分手這個詞,其殺傷力可能大於你的想像,而且它也並不是以退為進的手段。有個非洲朋友告訴我一個心得,如果戀人間有吵架的趨勢,就閉上嘴,去衛生間洗個澡。等情緒不那麼緊繃了,出來看對方的臉,就會比較順眼了。如果實在情緒太激動,最好找些相對溫和點的替代詞,比如「我想冷靜一下」,「我要出去買瓶水」。
的確,負面情緒必須打斷,但不要輕易使用「分手」這樣具有總結性的詞語。同樣的,對於已婚夫妻來說,離婚這個詞更是大忌。揚言要離婚並不是殺手鐧,而是雙刃劍,同樣也會斷掉自己的退路。
原標題 分手不是「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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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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