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大連金州居民楊蒙乘坐蘇家至金州的小公汽,與女乘務員發生言語衝突。當事雙方都沒有向警方報案。
4月19日9點20分左右,楊蒙接到金州公安分局中長派出所內勤民警鄒大明的電話,讓他立刻到派出所去一趟。楊蒙到派出所後,民警曾志榮讓他承認打了女乘務員。楊蒙不承認打人。接著楊蒙被帶到鄒大明的辦公室。楊蒙還是不承認打人,鄒大明過來打了他兩個耳光。楊蒙要看鄒大明警號,鄒揮拳擊打楊的頭部。旁邊曾志榮把楊蒙按在座位上,鄒大明連續擊打楊的頭部。楊蒙被打迷糊了,兩位民警關上門出去。
下午,鄒大明回到辦公室,把楊蒙領到樓下,開車送到金州交通治安派出所。楊蒙站立不穩,鄒大明把他攙拽下車。在交通治安派出所,楊蒙開始劇烈頭疼、嘔吐,意識不清。警官停止做筆錄,給楊蒙妻子打電話,讓她來派出所接楊蒙。
在金州區第一人民醫院做了CT等檢查後,楊蒙被確診為腦震盪、腦挫外裂傷、皮下血腫,住院治療8天。
8月27日,記者到金州區採訪此事。在中長派出所,鄒大明斷然否認毆打過楊蒙,曾志榮則態度蠻橫。
時至今日,兩位涉事民警仍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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