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鄭少東
原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鄭少東,悄然開始了其牢獄生涯。隱秘的案件查辦和司法處理過程,令公眾至今無從窺見這些連環案的幕後細節。
悄無聲息中,原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鄭少東,走完了二審程序,開始了其牢獄生涯。
這位昔日高官,自2009年初因涉黃光裕案被「雙規」,至2010年8月一審判決,除了官方披露的涉案金額和刑期等簡要信息,其涉案詳情至今未見公開信息。
本刊記者獲知,今年8月22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其死緩,鄭少東不服提起上訴。9月21日,陝西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裁定書顯示,2001年至2007年10月間,鄭少東利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公安部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查局(下稱經偵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查處、職務晉升、就業安排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或收受香港海王集團董事局主席連卓釗(編者註:又名連超)、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奕忠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6萬餘元,其中索賄658萬元。
此前的2008年11月19日,昔日「首富」黃光裕涉案被查,如同推倒了多米諾骨牌,在京粵兩地官場商界引發了一場至今餘波未息的大地震。
2009年1月中旬,鄭少東及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被「雙規」。其後,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原浙江省委紀委書記王華元(曾任廣東省紀委書記)、深圳市長許宗衡等,陸續被立案調查。
今年以來,相懷珠、陳紹基、王華元、鄭少東相繼獲刑,許宗衡案也在司法程序之中。然而,隱秘的案件查辦和司法處理過程,令公眾至今無從窺見這些連環案的幕後細節。
「少帥」鄭少東
鄭少東生於1958年11月23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金浦鎮人。1975年8月參加工作,次年即入黨。1980年,22歲的鄭少東進入警界,成為一名普通警員。在其從警生涯中,鄭少東長期在刑事偵查一線工作。
在陳紹基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鄭少東頗受倚重,先後組織指揮偵破了「東星輪」千萬港元大劫案、番禺千萬元劫案、「世紀賊王」張子強劫持特大暴力犯罪團夥案、「長勝輪」特大海上搶劫殺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多次榮立一等功。
在陳紹基的獎掖下,鄭少東一路擢升,歷任廣東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隊長、刑偵局局長、常務副廳長。
據一位和鄭少東有過工作往來的媒體人表示,鄭少東皮膚白淨,相貌英俊,在廣東省公安系統有「少帥」的雅稱。這不僅指其相貌堂堂,也蘊含著對他能力的認可。
廣東公安系統的人員評價鄭少東時常不吝溢美之詞,惟在鄭與其前妻的關係上有所非議。因為感情不和,鄭少東前妻患上抑鬱症,從公安廳宿舍跳樓自殺。
2005年3月,47歲的鄭少東奉調進京,被提拔為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察局局長,享有一級警監警銜。
在公安部任職期間,鄭少東也以精力過人著稱。跟鄭少東關係密切的一位部下曾多次跟人抱怨,鄭少東工作起來不要命,常常加班。儘管他比鄭少東年輕不少,但也頗感吃不消。該部下說,鄭少東能喝酒,愛穿名牌西裝。
前述人士介紹,部裡一些人對他和「警花」王菲的曖昧關係,以及同黃光裕等潮汕商人過從甚密很有看法。生於上世紀70年代的王菲,曾是瀋陽軍區的一名普通文藝幹事。2000年轉業到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宣傳科工作,曾在汕頭電視臺、廣東電視臺主持警訊節目。2002年參與主持公安部春節晚會,也就在那次晚會上,王菲與時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的鄭少東結識,此後二人一直關係密切。同年,王菲被借調到廣東省公安廳宣傳處。
2005年鄭少東進京任職,王菲隨即被調入公安部,出任金盾影視文化中心文化活動部副主任。2009年1月12日,鄭少東案發,王菲也被有關部門「雙規」。2009年9月18日,原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副局長錢宏祥,因涉嫌受賄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該案即與王菲有關。錢宏祥被控在一起案件查處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接受王菲請託,將一名已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釋放,後改為行政處罰。為此,錢宏祥收受王菲轉送的財物總價達24萬餘元。
今年7月10日,公安部召開集中教育暨「創優爭先」活動動員大會,會上曾播放了王菲等人「以身說法」的警示教育片。而王菲涉案的情況,至今無公開信息。
助走私案犯脫罪
陝西省高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披露,鄭少東高達826萬餘元的受賄款,來自香港海王集團董事局主席連卓釗、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奕忠。
鄭少東與這兩名香港商人的交往,可以追溯至2001年的「8·15」汕頭特大走私案。在鄭少東的幫助下,他們成功脫罪,並與鄭少東開始了長達八九年的交往與交易。
上世紀90年代下半葉,汕頭經濟高速發展。與此相伴的是走私等地下經濟也非常猖獗,甚至受到地方的默許。2000年7月,兩名廣東省紀委工作人員在汕頭調查案件時不幸殉職。後來官方公布的結論稱,賓館房間內電子保溫瓶故障引發的火災致兩人死命。但這一結果至今受到質疑。
2000年和2001年,公安部先後開展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和走私兩項集中行動。2001年8月,中央特派的「8·15」特大走私案工作組進駐汕頭,歷經兩年時間,10餘宗案件審結。其中被查處的董光明、黃丕通、許鵬雁、唐逸剛等四大走私團夥備受關注。
然而,在最初的風潮過後,地方勢力逐漸站穩腳跟。前述案件處理中,一些涉案骨幹成員在逃,事後歸案者或被處以緩刑,或者以各種方法免於牢獄之災。鄭少東案的行賄人之一郭奕忠,便是其中的漏網之魚。
其時,郭奕忠在汕頭關埠港碼頭從事走私活動,他的合夥人便是「8·15」特大走私案中被查處的四大走私團夥頭目之一的唐逸剛。2001年下半年,郭奕忠獲知時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的鄭少東,兼任「8·15」專案組副組長負責追逃工作,便找到鄭少東,稱其未參與走私活動。在鄭少東的幫助下,郭奕忠成功脫罪。
法院終審裁定書顯示,鄭少東收受的第一筆賄賂即來自郭奕忠。2002年10月,郭奕忠送給鄭少東未婚妻康挹蘭價值人民幣25.8萬元的白色寶來轎車一輛。
此後,郭又受連卓釗之托,向鄭少東陳情。連卓釗也是「8·15」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員,與其四大走私團夥的另一頭目許鵬雁合夥經營三百門碼頭。因涉嫌走私,連卓釗被廣東海關列為抓捕對象。
2002年初,經郭奕忠說項,鄭少東承諾為連卓釗不受案件牽連提供幫助。連卓釗的供述顯示,他按照鄭少東的交代向專案組呈送了書面材料,之後亦成功脫身。
此外,鄭少東還在連卓釗哥哥連卓明的有關案件查處中,接受請託並幫忙。
2004年7月9日,連卓明在珠海經營的迎賓廣場遭到一幫具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員打砸。為讓珠海警方認真查辦此案,連卓釗致電鄭少東請他幫忙。鄭少東專門給時任珠海市公安局局長陳英打電話,要求重視該案的偵破工作,並指示辦案單位加快處理其中的打砸涉案人員。該案後來很快得以破案。
交往賭王連卓釗
鄭少東案的最大行賄人連卓釗,曾有「公海賭王」之名。41歲的連卓釗,又名連超,是香港上市公司海王集團(00070.HK)董事局主席,同時也是公海賭船「海王星號」的投資人之一。
連卓釗原籍汕頭市潮南區司馬浦鎮,10歲時到香港繼承奶奶遺產並定居香港。初中二年級輟學,到當地潮州酒樓打工。之後到澳門賭場從事「洗碼」工作,賺得第一桶金後回到香港,經營左舵車行(即將香港右舵汽車改裝後賣往內地)。
此後連卓釗長期在港澳兩地經營賭場,賭客多來自內地,賭資也基本通過地下錢莊支付。沒有內地各種勢力庇護,其賭場生意難以為繼。連卓釗因此著意在內地高級官員中尋求和編織關係網。
連卓釗和鄭少東的往來,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末廣東公安偵辦張子強案時,連卓釗為警方「暗送秋波」,加上潮汕鄉黨之誼,得以和鄭少東攀上關係。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通過鄭少東,連卓釗的人脈網路向上延升,先後結交了對鄭少東有知遇之恩的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和接替陳紹基主管政法工作的原廣東省紀委書記王華元。
2007年1月,連卓釗在陳紹基等的幫助下,被增補為廣東省政協委員。根據有關規定,廣東省政協委員可以辦理粵港車牌一個。在此前後,連卓釗又在王華元勢力的幫助下,獲得了多個粵港車牌營運指標。
據接近連卓釗的人士透露:這些挂有粵港號牌的車輛,多為12座的麵包車,名義上是客運,其實多用於往返兩地接送賭客。「他是一個善於把關係網價值最大化的人。」這位人士說。
連卓釗在港澳兩地經營的賭廳,除了經濟效益,也是其結交高官富商的平臺。本刊記者調查得知,連卓釗賭廳的常客,既有黃光裕這樣的富豪,又有詹培忠這樣的香港議員。賭廳既是洗錢之處,又是行賄之所。王華元的妻子李曉霞曾數次光臨連卓釗在澳門葡京賭場的賭廳,連則向其免費提供現金和籌碼。
連卓釗後來也成為陳紹基、王華元、鄭少東、黃光裕等案的結點之一,案發後被紀檢部門和司法機關列為偵辦上述系列案的線頭人物。2008年年底,他在廈門被警方帶走,涉嫌非法經營和行賄兩項罪名。不過,其案情後續尚無公開信息。
幕後權錢交易
除了在案件查處上幫連卓釗、郭奕忠脫罪,在職務晉升與就業安排方面接受請託,是鄭少東涉案的另外情節。
據終審裁定書認定,2005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下屬的龍發實業公司原總經理被調走,該職位空缺,連卓釗的姐夫史誌民想接任。受連卓釗請託,鄭少東向時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錢偉推薦史誌民,後史誌民如願獲任。
郭奕忠的外甥報考深圳市警察時,鄭少東也施以「援手」。2006年,郭奕忠的外甥郭鑫沂在深圳市公安局招警體檢中,體重超標60%,按照相關規定不能錄用。郭奕忠請鄭少東幫忙,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的鄭少東,為此先後給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劉寬志、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白先河打電話,提出對郭鑫沂給予照顧,想辦法錄取。
之後,體檢不合格的郭鑫沂被深圳市公安局作為特殊情況,經廣東省公安廳批准後被錄用。
這一系列交易中,包含著巨額賄賂。如郭奕忠,除上述送給鄭少東未婚妻康挹蘭一輛25.8萬元的寶來車,還於2007年10月9日在北京國品酒店,以送結婚禮物為名給了康挹蘭一個裝有16.8萬港元的紅包。
連卓釗送給鄭少東的賄賂高達784萬餘元,其中鄭少東主動索賄的數額達658萬元。
相關司法材料認定,2007年2月,鄭少東的未婚妻康挹蘭打電話告知鄭少東,打算在深圳購買一套房,讓他找人出錢買房。之後,鄭少東讓連卓釗為康挹蘭購房。同年3月,連卓釗安排外甥女鄭曉微將人民幣658萬元轉到康挹蘭指定的銀行賬戶。康挹蘭用此款買下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紅樹西岸花園3棟 4-27B的房屋一套,並將此事告知鄭少東。
2007年10月9日,連卓釗還以送結婚禮物為名,在北京國品酒店送給鄭少東、康挹蘭價值人民幣31.12萬元的組合型鑽石戒指一套。
2005年底和2006年底,在北京太華公寓,連卓釗以送生日禮物為名,先後送給鄭少東價值共計人民幣95萬元的翡翠擺件。
在證言中,連卓釗表示,他在香港、澳門長期開賭場,賭客很多都是來自內地,賭資基本上都是通過內地的地下錢莊支付。這些在內地都是違法的,所以難免要與公安打交道。鄭少東是內地公安系統的高級領導,打擊賭博、地下錢莊方面的事都歸鄭少東管,送錢物是為尋求鄭少東的保護和關照。
是否涉及黃光裕案
2009年初,鄭少東被「雙規」。當時有消息傳出,鄭少東事涉黃光裕案。
相關媒體報導稱,早在2006年,黃光裕、黃俊欽兄弟因捲入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違規貸款案,被北京警方帶走協助調查。事發後,時任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鄭少東,吩咐時任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的相懷珠幫黃氏兄弟逃過一劫。
2008年11月,警方將黃光裕帶走後,準備對其妻杜鵑實施抓捕時,杜鵑突然消失,直到一個月後,警方才在大連將其抓獲。據透露,公安系統內有人向杜鵑通風報信,讓她趕快逃到海外。
就在黃光裕被帶走一個多月後,2008年12月23日,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鄭少東提出「對涉嫌犯罪企業的正常經營賬戶、資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此言一出,當時即被解讀為意有所指。孰料十多天後,鄭少東就被中央紀委「雙規」。
出乎公眾意料的是,日後黃光裕案進入司法程序後,相關司法材料中並未涉及鄭少東,只涉及其同事相懷珠夫婦收受黃氏公司賄賂的情況。
鄭少東一案的司法文書中也顯示,鄭少東案情與黃光裕並無瓜葛。陝西省高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中,提及黃光裕案的僅有一處,即中央紀委第三監察室出具書證稱,2009年1月9日,公安部在偵辦黃光裕經濟犯罪問題過程中,發現鄭少東涉嫌受賄和徇私枉法問題線索。而這一時間節點,恰在連卓釗落網之後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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