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公園健身被警察沒收雙截棍惹爭議(圖)
週末公園裡鍛練不料12根雙截棍被沒收
調查:你如何看待市民在公園健身被警察沒收雙截棍?
昨日下午,追訪記者聯繫到了雙截棍愛好者張聯。他說,23日下午4時許,他和幾位朋友共7人在人民公園練習雙截棍,沒耍兩下時,突然一名男子開著一輛巡邏車過來,呵斥他們離開。
「我急忙上前解釋,可他說‘我就不讓你們在這兒練’。還沒說幾句,他突然伸手奪雙截棍,我抓得緊,他沒搶走,手指還被夾了一下。」張聯說,此後,該男子就開始打電話,「這時候圍觀者看不慣,圍上來跟這個男子說理,我們看練不成了,就收拾東西離開。」
張聯說,他們在這裡練習已有兩年時間,來的都是雙截棍愛好者,基本是一些在校大學生,每逢週六下午在一起交流切磋,「練習的時候,我們都非常小心,專門選在一片行人不多的空地上,看到過路的人都會提醒避讓,從來沒碰住過人」。
「我從西門離開,正準備坐公交車時,朋友小張打來電話,說被警察抓走了。我找到人民公園派出所,民警看到我的背包,一把奪過來打開,把裡面的雙截棍全部拿走,我們3個人一共被收了12根。」張聯說。
用於體育鍛練的雙截棍,警方有權沒收嗎?
據張聯講,與他一同來練習的小張、小王在晚上9點多被父母領走,他直到晚上11點才被派出所放走。
另一位雙截棍愛好者小張說,當天下午,他和小王在公園東門口,被5個民警攔住,隨後就被帶到了人民公園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輪流批評我們,說我們在公共場所玩危險運動,違法了,而且不服從管理處郭慶主任管理,還把他的手弄傷。」小張說,「民警說,‘關你們三五年很正常’,我們很害怕,任憑怎麼解釋,他們就是不讓我們走,還打電話通知了我們的家長和輔導員。」
後來,民警讓他們寫檢查,大致內容是「我們不應當在公共場合玩雙截棍,還不服從管理,與公園管理人員發生爭執,將對方的手弄傷,過錯全在我們」,並保證「今後再也不來人民公園練習雙截棍」。
「離開時,我們問警察,雙截棍是網上買的,為了健身,想不通為啥要沒收,但民警說‘收就收了,哪有那麼多為什麼’。」張聯說,雙截棍有木頭的,鋼管的,橡膠的等,屬於體育器材,不屬於管制物品,「這件事,我們很窩心,一直想不通」!
對幾名雙截棍愛好者的說法,昨日下午,此事目擊者薛令福在受訪時予以證實。
據他講,23日下午事發前,幾個年輕人在廣場上玩雙截棍,根本沒影響到別人。「公園本身就是公眾活動、鍛練的地方,玩雙截棍也沒啥不合適。作為公園管理人員這樣做不合適。」薛先生說。
說法 有危險才沒收
已處理完畢,沒啥可說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人民公園管理處辦公室的電話,一名女工作人員向郭慶瞭解情況後轉達說:「這事派出所已經處理了,有啥問題,你們問派出所吧。」對「當面採訪郭慶」的請求,該工作人員請示後表示:「郭主任不在公園,也不方便。」
昨晚,人民公園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說,事發前,他們接到了遊客報警,稱有幾個耍雙截棍的年輕人打傷了人。隨後,他們趕到進行處理。該負責人稱,公園管理處主任郭慶在與幾個年輕人爭奪雙截棍過程中,手指被夾傷。
「雙截棍外邊是鐵的,具有危險性,我們要不沒收,傷著遊客咋辦?」對記者提出的雙截棍屬不屬於警方管制物品、可不可以沒收的疑問,上述負責人沒有明確回答,只是一再強調雙截棍「具有危險性」。
該負責人表示,在他們的調解下,目前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互不追究責任,「沒有啥可以再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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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雙截棍,合不合適?
雙截棍屬不屬於管制刀具,此話題在網上也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說,雙截棍不屬於管制刀具,警方不應該沒收;另有網友針鋒相對地指出:如果使用雙截棍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那麼警方還能不收繳嗎?鄭州市人民公園派出所沒收投訴人用於健身的雙截棍,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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