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憲法規定,國有資產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人民所有。但從一九九三年至二OO九年的十七年期間,據官方不完全統計,國有資產流失已逾十二萬億元,且都流入到中共高層官僚資產階級的私人腰包。
官方統計國有資產流失逾十二萬億元
國家憲法規定,國有資產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人民所有。但從一九九三年至二OO九年, 整整十七年,經官方機構的不完全統計,流失的國有資產逾十二萬億元。 這還是指有形的資金、資產,而無形資產的流失,則更是無法計算。
官方頂級智庫──國務院發展中心、國務院研究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三大機構,聯合調研、考核,費時五個多月,統計出上述天文數據。
國有資產流向何處?
十七年,十二萬億元國資流失,平均年流失七千零五十八億元。這些國有資產大部流入到下述官僚資產階級的私人腰包中去:(一)原黨政、國家部門官員轉變為企業老闆、高層主管;(二)官場內部侵吞、侵佔, 其中包括黨政、國家機關部門開設小金庫和賬號;(三)民營企業主,民營企業資產值一千萬以上的,有百分之八十六來自黨政、國家機關部門高級幹部的親屬;(四)境外、外國企業、港澳台企業及名義上中外合資企業的高管層。
十二萬億元相等於
十二萬億元相等於二OO九年國民經濟總產值三十四萬億元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三,是二OO九年國家財政總收入六點八萬億元的一點七六倍,是二OO九年中國第一經濟大省廣東省國民經濟總產值的三倍多。
十二萬億相當於全國國企有形總產值五十二點六二萬億元的百分之二十二點八,是二O一O年中共「三農」總投入八千一百八十三億元的十四點六六倍,是二OO九年全年投入教育經費四千三 百二十餘億元的二十七點八倍。
十二萬億元相當於全國八億農村人口四年零兩個月的總收入(二OO九年八億農村人口,人均年收入三千五百三十元)。
國有資產出售、轉讓及宣布破產狀況
國資委在二OO八年十月一份調研、覆核某國有企業出售、轉讓、兼併清況的報告中指出:當年是犯了過急、過快、求解脫的思想指導失誤,把能盡快出售、轉讓及宣布破產作為思想解放、經濟轉型來鼓勵。該報告更指出:國有企業出售、轉讓的價格,是有形資產價值的百分之二十五,有的甚至是原有形資產價值的百分之五不到。一批被鑑定為廢礦或缺乏開採價值的礦山 出售、轉讓價格是原估值的百分之十 甚至百分之二!
典型國有資產流失事例
(一)東北三省原有一千七百三十多間國有大中型重工業及礦山企業,時資產值二千六百二十多億元,其中一千三百五十多間合併、轉讓、出售(自動倒閉),總共只作價一百零七億三千八百多萬元。
(二)上海市棉紡、毛紡企業產值至八十年代中期佔全國棉紡業的百分之三十、 佔全國毛紡業的百分之四十,九十年代中期完成合併、 轉讓、出售(自動倒閉)、合資等,資產流失損耗時值七百三十多億元, 一百一十二萬棉紡、毛紡、絲綢業職工下崗、待退休。
(三)二OOO年初,山西省、湖北省先後出售、轉讓年產五萬噸以下煤礦三千七百五十多座,實際市值超過五萬億元,但在出售、轉讓時只作價一千零八十一億三千萬元,不到實際市值的五十分之一,而已其中有三成煤礦的年產量超過十萬噸。
(四)稀有金屬礦、稀士,至二OO九年底,二十五種稀有金屬礦出口累計五百七十七萬餘噸,出口價僅為國際市場價的百分之三十,稀土出口累計二十八萬七千多噸,出口價僅為國際市場價的百分之十八於百分之二十五,兩類虧損、流失七千二百多億。
制度腐敗導致國家資產、資金流失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玉臺,在研討會上說「法制、機制落後、滯緩,導致國家資產、資金以天文數字流失,如不能有力遏制、改變,這筆賬夠沈重,誰也承擔不起,而且是國家災難。」
中共一黨專制獨裁,長期實施黨禁報禁,依靠軍警治國加喉舌欺騙宣傳,不容許任何不同的聲音,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才是導致各級黨政官員及其子女親屬公然呱分、鯨吞國有資產資金的總根源。中共不解體,國有資產必然會被官員們繼續瓜分、鯨吞下去!這就是今天中共處心積慮急欲向全世界推銷的所謂「北京共識」、「中國模式」之一。
- 關鍵字搜索:
- 國有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