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女孩身份證遺失 被通緝2年羈押11天
她是一個卑微的打工者,老老實實過活,卻因丟失一張身份證而遭致無妄之災,11天內輾轉兩地警局,被訊問,被羈押,被移送。能還原的,是她的經歷,難描摹的,是她內心的驚恐、無助,以及將影響她未來日子的陰影——
7月16日晚,當廣州市越秀區警方將林貝欣抓獲時,這個19歲的女孩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了兩年。
有朋友拿著她的身份證在網吧登記上網後,警方發現,此身份證的主人正是浙江省義烏市警方追捕的犯罪嫌疑人。
接到警察要她到派出所走一趟的電話時,林貝欣對朋友充滿埋怨。在廣州打工3年,她從未與警察打過交道,也不認識到幾百米外的派出所的路。為此,她揣上100元錢,叫上自己的妹妹和表弟,打出租車前往派出所,想著把朋友贖出來完事。
事情的發展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警察告訴她,早在2008年,她就因涉嫌盜竊罪,被義烏警方網上通緝。林貝欣一再申辯,她從未到過義烏,也沒有參與過盜竊,可沒人相信她。警察將其「雙手銬在背後」,送到看守所,並於第二天告知了義烏警方。在與警察的對答中,她隱約知道,自己之所以涉案,與以前丟失的一張身份證有關。
在被送進看守所之前,這個女孩身上的所有飾物、手機甚至拖鞋,都被要求由家屬帶回家。踏進監室時,一名女警還要求她把身上的黑色褲子脫下來,「說要檢查一下」。當天晚上,林貝欣下身只穿著一條內褲,在看守所待了一夜。 「我很害怕。我在電視上看過,裡面的人會欺負新來的。我不知道她們會對我做什麼。」林貝欣回憶說。她雙手按著床沿坐在床邊,低著頭,長發遮住了臉。經歷過這件事後,凡來陌生人,她都不敢直視對方的眼睛。間或她扭頭捋一下頭髮,頭也不抬起。
那一夜,她躺在一個空鋪位上,幾乎未合眼。第二天一早,她在鈴聲中起床。20多個人盯著她,但並沒做什麼。裡面的「班長」給了她一套牙具、一雙拖鞋和一個漏水的塑料飯盒。褲子也還了回來,不過褲子上的金屬拉鏈和紐扣全部被剪掉。其後的幾天,她的褲子一直沒法系,隨時得用手拽著。
吃過腐竹皮熬的粥後,「班長」安排她打掃衛生間。每次飯後,等大家洗完飯盒,她都要將衛生間打掃一遍。「這是裡面的規矩,每個新來的人都要打掃廁所,直到有新人進來。」
那幾天沒有新人進來,這份「工作」就一直由她做。
在看守所的大部分時間,她都坐在鋪位上發呆。即使是活動時間,她也幾乎不離開鋪位。褲子沒法系,活動也不方便。對面牆上有個很小的窗戶,白天晚上她都要看。可是白天她看不到太陽,晚上看不到星星和月亮。房頂上的兩個大吊扇不停地旋轉,她感覺自己也在暈眩。她盼著家人來看她,盼著義烏的警察趕快過來,問清楚了,好放她出去。
與此同時,她的家人也開始四處找她。2007年初,在家中排行老三的林貝欣跟著大她兩歲的二姐林龍騰從陸豐老家到廣州打工。後來,兩個妹妹也到此討生活。她們租住在廣州市越秀區一個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裡。
7月17日凌晨,林貝欣的妹妹和表弟帶著她的東西回到租住的小屋後,林龍騰感覺事態嚴重。她反覆問究竟發生了什麼,但妹妹和表弟只知道警察說林貝欣因身份證的事,要被帶到看守所,他們還記得看守所的名字。 這一夜,林龍騰同樣未眠。
一早起來,這個21歲的打工妹準備去派出所打聽情況。出門後,她才想起那天是星期六,隨即又折回家。「我想也許很快就會放出來。」
當天,林龍騰打電話告知遠在300多公里外老家的母親,叮囑母親一定要去派出所找到林貝欣補辦身份證的記錄,並開出證明。「我妹妹以前丟過身份證,我想一定和這有關係。」她出門打工已有5年,有些社會經驗。同時,她還找到妹妹以前打工的公司,開了一份妹妹一直在公司上班的證明。
星期一終於到了。林龍騰又想,再等等吧,也許警察會放人。上午過去,還是沒有妹妹的任何消息。她坐不住了,打車去找看守所。司機也不熟悉路,邊走邊問,一路上發現了兩個看守所,但林貝欣都不在裡面。花了300多元路費後,她無功而返。
第二天,林龍騰租了一輛載貨的麵包車繼續尋找,終於找到了林貝欣所在的看守所。她想給妹妹留下一套換洗衣服和一些日用品,可是看守所的人說,林貝欣很快就會轉走,她最終未能留下東西。
「總算找著人了。」她寬慰自己。
7月21日上午,林龍騰與從陸豐老家趕來的奶奶和母親一道去了帶走林貝欣的派出所,交給警察兩份證明。警察告訴她們,他們只是協助義烏警方辦案,「放不放人是義烏的事」。她們央求警察,希望能見林貝欣一面,但未獲同意。
71歲的奶奶和50歲的母親當場雙雙跪下。「來來往往七八個警察,沒有一個扶她們起來。」林龍騰回憶當時的場景。
20多分鐘後,林龍騰扶起奶奶和母親,失望地離開派出所。 在看守所內的林貝欣並不知道家人做了哪些努力,她甚至還抱怨家裡人不管自己。裡面的人告訴她,可以給家人寫明信片。22日早晨,這個女孩想著上午一定向「班長」要一張明信片,好告訴家裡她在哪兒。
這個上午,義烏警方終於來了3男一女4名警察。其中一人給林貝欣戴上手銬,讓她坐在警車後座的中間,開始了10多個小時的旅程。然而義烏市公安局政治處的一名警官否認了這一說法。他表示,當時是由一名女警坐火車將林貝欣帶到義烏的。但林貝欣堅持自己的說法。至於為何5天後,義烏警方才赴廣州帶人,這名警官表示不太瞭解詳情。
「路上吃飯上廁所,他們都不給我解開手銬,也不給我遮住點。好多人都看到我了,我感到很丟臉。」林貝欣抽泣著說。
讓19歲女孩感覺更要命的是,因為褲子沒有拉鏈和紐扣,她又坐在兩名男警之間,還得時時防備著走光。
到達義烏時,已經是23日凌晨。警察打開她的手銬,將她帶到一個房間做筆錄。直到此時,林貝欣才知道,自己2007年7月丟失的身份證,被竊賊用來開房。這些竊賊被當地警方抓獲後,指證林貝欣是盜竊團夥中的一員,涉案金額5000元。當地警方根據這些口供,在網上對她發出通緝令。
她在這個房間一直待到下午。警察進進出出,時而會問她一句「犯什麼事」。這個身高1.6米、面容清秀的長發女孩只得低下頭,一句話也不說。在她的聯想中,別人一定認為她做了「見不得人的髒事」。
下午5點多,她央求警察,希望能給家裡打個電話。警察同意了。在被帶走一週後,她終於與二姐林龍騰通了電話。 晚上,她沒有被羈押在看守所,而是被安排到一家賓館,不用戴手銬,只是有兩名女警看守。此時,警方根據調查,初步判定林貝欣沒有作案嫌疑。
接下來的幾天,警察兩次到她住的房間。「一次好像是詢問,另一次好像是簽什麼字。」林貝欣說,「我的腦子很亂,什麼都記不住了。」
26日,負責看守的一名女警告訴她,很快就能回家了,問她有什麼要求。林貝欣提出能不能買一身衣服。在賓館住下後,她終於找到一根繩子,褲子能繫上了。但沒有換洗衣物,晚上她只好用浴巾裹住自己洗衣服。
在女警的陪同下,林貝欣上街選了一件粉色T恤、一條深藍色牛仔褲和一雙黑色的休閑布鞋。花了大概200多元,警察付的。回到賓館,她馬上把身上的衣服換下來扔掉,「太不吉利了」。
次日,警察送來一個「功能最簡單」的諾基亞手機和2000元補償金。林貝欣收下了手機和100元零用錢,拒絕了那2000元。同時給她的還有3張紙,分別是《監視居住決定書》、《解除監視居住決定書》和《撤銷案件決定書》。在最後一份文件中,警方查明她「沒有犯罪事實」。
警察向她道歉,並告訴她,如果她不滿,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他們希望我不要怨他們,說指證我的人才最可恨。」林貝欣說。
當晚送她到機場的路上,警察一個勁兒解釋,希望她諒解。一名警察把她送上飛機時,林貝欣觀察到,有一個人拿著攝像機,一直在給她錄像。 在廣州機場,林貝欣發現自己成了焦點人物。一直有閃光燈對著她閃,還有記者不停上來問她各種問題。她顧不了這些,抱住跑過來的妹妹痛哭。母親虛弱得走不動路,被林龍騰攙著也過來了。看到母親,林貝欣又是一陣哭。
奶奶在樓下守候。7月28日零時15分,林貝欣出現在小區門口。奶奶順手拋出一個生雞蛋,「除穢氣」。回到房間,她又親手給孫女剝了一個熟雞蛋。
重獲自由的林貝欣,回到廣州後幾乎不出家門,「怕別人說三道四」。她拒絕見陌生人。記者來訪,她通常躺在床上,面朝牆,一句話也不說。
「她性格本就內向,平時下班回家後,就是看電視,很少說話。發生這事,她一下子接受不了。」二姐林龍騰說。
儘管日子已進入8月,但在一臺看不出什麼牌子的14吋電視機上,一本肯德基送的臺曆還停留在7月。妹妹遭遇這件事的每一個重要日子,林龍騰都用圓珠筆在臺曆上標出,總共7處。在7月的最後一天,她畫上了一個卡通頭像,遠看起來,像是一張笑臉。
正是這一天,廣州律師溫小兵主動找到了林貝欣,希望為其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林家姐妹接受了這份援助。她們希望,通過律師的幫助,能讓義烏警方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同時提出國家賠償。 「算下來,林貝欣只能拿到1500多元的國家賠償金。對一個女孩子造成這麼大的傷害,這點錢能彌補什麼?」溫小兵反問道。
網路上,有同樣丟過身份證的網友直呼:「我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林貝欣?」這樣的擔憂並非沒有依據。據媒體報導,類似案例已出現過不少。
林貝欣不知道這些。這個初二就輟學的女孩,現在正擔憂能不能找到工作。她家裡姊妹7個,6女一男,最小的妹妹和弟弟都在讀書。父親在2008年因肝癌去世,家裡還欠下一堆債。大姐已經出嫁。家裡的一切開支,全指望著在廣州打工的4個姐妹每人每個月1000多元的工資。
「別人對我指指點點的,哪個公司還會要我?」林貝欣說急了,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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