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中人,男人,能夠為了愛情拋妻棄女的多不勝數,但能為了愛情淨身出戶的男人卻不多見。但一個男人性情至此,卻挺值得女人害怕:你只能出現在他愛你的時刻,當他不再愛你,你最好趕緊逃跑,否則,你被他傷著也是活該!
每一段婚外情,修成正果之後,往往開始走下坡路,小三一旦變成正房大奶,男人的恩愛會一天少過一天,大概,這就是男人「偷腥」的心態吧。不想失去他的愛,就不要讓他徹底得手,但一旦徹底得到了他的人,總有天他的心也會慢慢溜走。
網友傾訴:
我27歲,愛上了一個36歲的有婦之夫,他英俊儒雅,事業蒸蒸日上,我們之間無話不談,他非常愛我,我們已交往快一年了,但令我苦惱的是就在幾個月前,他下決心提出離婚的時候,他的妻子懷孕了,而且他的妻子堅決要生下這個孩子,雖然他明確告訴他的妻子「我已經不愛你了,我的心已經不在這裡,我想和心愛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但他妻子說現在不能離婚,將來不確定會不會同意離婚。
現在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雖然他不想要這個孩子,但這個孩子在一天天長大,我們也曾分手過很多次,但越是這樣越是難舍難分,現在我倆誰也離不開誰,可他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僅有很少的時間陪我,他不能違背良心置他懷孕的妻子於不顧。而且,即使知道他出軌的事實,知道他試圖離婚的事實,他的妻子還是一如既往的對他很好,等著他回心轉意。
另外,他的妻子也曾是第三者,很多年前他為了與她的愛情,淨身出戶,離開了前妻和女兒,他說當年他們經過了很多的挫折和痛苦,倆人最終才走在一起,但那種美好的感覺已經被磨沒了。現在他非常非常愛我,對於他而言,我倆的感情比什麼都重要,他特別希望能夠在我倆最相愛的時候走在一起,幸福的生活。可現在他妻子的懷孕使情況變得相當複雜,我該怎麼辦呢?我不想失去他。
分清良性曖昧與惡性曖昧,好好享受指向愛情的曖昧,實在是適婚女青年必須掌握的能力。別被「曖昧男」耍得團團轉,若即若離、漫不經心、愛理不理是對「曖昧男」的必殺技……
狄更斯說:「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曖昧,便是愛情歷程上最好的也是最壞的階段。
一段沒有曖昧過程的愛情,就像一杯法國名莊好酒被不解風情的人拿起一飲而盡,觀色、聞香、品味一概欠奉,酒再好也品不出來,糟蹋了。
曖昧的滋味最是甜蜜,也最接近愛情的真諦。兩情相悅,卻又沒有挑明,看對方的眼風都透著甜絲絲的親昵,卻又要壓抑著,和對方攀比著暗示的分寸,既不能讓對方冷著,也不能讓他熱著,更不要被旁人發現,成天心如鹿撞,面帶喜色,一看就是個幸福的人兒。
曖昧的滋味也最是煎熬,一切全靠猜測,是猜就會錯,光是那左右揣摩、上下打量、你進我退、我進你退,心情如坐過山車,沒有強健的小身板兒,這麼刺激的玩意兒哪能天天坐?所以古往今來,害相思病的多半就是在這個階段。
一段曖昧,在經歷了足夠的甜蜜和足夠的煎熬,終於按捺不住發展成愛情,那麼恭喜你,這將成為你們日後反覆回味的一段好日子,也將成為愛情這塊大豬肉上鮮紅的「合格章」,雖然坊間流傳那個合格章也有假冒偽劣,那只能怪你這個質檢員水平太次,把關不嚴。如果雙方心有餘而機緣不足,曖昧沒能終成正果,也不必太過沮喪,因為你已經享受過愛情中最誘人的階段了,對於內心感覺豐富的人來說,不啻談過一場戀愛。
需要警惕的是,暖昧分良性與惡性兩種。良性曖昧指向愛情,至於後來能不能發展成愛情,那得看天時地利人和。還有一種惡性曖昧,那就是為曖昧而曖昧,換句話說,就是找個人玩感覺,就像一場宴會,你歡天喜地地去了,一看擺滿一大桌美味佳餚,正想撲上去大吃一頓,卻被正告:只能看看、聞聞,不能吃,那滋味多鬧心呀,如果提前告訴你,你還會去嗎?
可怕的是,永遠不會有人提前告訴你。那個喜歡玩曖昧的人--通常是男人--以一副「看上你」的模樣開頭,向你亂拋秋天的菠菜,對你說些意味深長的話,「一不小心」不是肩膀就是手指碰著你,惹得你心慌意亂,天天思量「他到底是不是愛上我了?我有沒有愛上他?」你一邊想啊想,猜啊猜,腦仁兒都想疼了,一邊在他的誘惑下漸入佳境,越看那人越動心,心思被他牽著,柔柔的,痒痒的,忍不住以十二萬分熱情玩起這個藏頭露尾的遊戲。正美著呢,突然發現一切戛然而止,你像埋頭衝刺的人發現終點不是一根紅線,而是一片虛無,傻透了,繼續跑也不是,猛地停下來也不是。或者,一切還在繼續,玩來玩去還在原地,你也不知道是該打住還是繼續向前--算你倒霉,碰上這傢伙不是因愛而來,僅僅是為了找個玩曖昧的伴。我認識一個男人,每到一個新地方便廣撒曖昧種子,他的人生格言是:「和我認識的每個女性保持曖昧關係。」
惡性曖昧是愛情的大敵,你以為它是愛情吧,它不是,且永遠不會是。但它又滿足了懷春女性的部分情感需求,讓你誤認為愛情也就是這麼回事,明知無望,還是放縱自己沈迷其中,白白耽誤大好春光。
分清良性曖昧與惡性曖昧,好好享受指向愛情的曖昧,實在是適婚女青年必須掌握的能力。
還是用狄更斯後面的話來結尾吧:「那是智慧的年代,那是愚昧的年代;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在直奔天堂,我們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多巴胺的物質來維繫的,時間長了大腦會產生疲倦感,或者減少多巴胺的分泌,這個期限是--四年,四年過後,愛情最好的結局就是變身親情、友情或是其他什麼情。
見過一幅爆笑的愛情流程圖,無論什麼樣的開端和過程,總是逃不脫「痛苦結束」的結局,唯有結婚,是「更大的痛苦」,而且「無法結束」。細細一想,也許這才是人類婚姻制度的最真實狀況,爆笑過後十分悲涼。
科學家說了,真正的愛情其實很短命,因為愛情是靠一種叫多巴胺的物質來維繫的(這與導致人發瘋的化學成分是一樣的,要不怎麼說「愛得發狂」呢?),時間長了大腦會產生疲倦感,或者減少多巴胺的分泌,或者乾脆罷工,停止分泌這玩意兒,這個期限是--四年,四年過後,愛情最好的結局就是變身親情、友情或是其他什麼情。
真不幸啊,什麼七年之痒,什麼結婚十年離婚率最高,原來全都比這科學結果仁慈多了。
我們不知道多巴胺究竟啥時多啥時少,啥時有啥時無,我們只想知道,一段愛情究竟是怎麼死掉的。
一直以為,愛情肯定會死於猝然,或是有了第三者,或是因無法彌合的分歧,嘎嘣一聲,分手,愛情就此死了。
其實不是,愛情死於一把鈍刀,一點一點地割心,每次傷口都很小,只流一丁點兒血,並不足以斃命,甚至痛都不是很厲害,也是鈍鈍的,咬咬牙就扛過去了,甚至,照樣可以嘻嘻哈哈,對人對己都可以。就這樣的小小刀,過幾天來一刀,過幾個月又來一刀,天長日久,愛情就死啦,甚至當它死的時候你都不知道,還以為它還活著,想拉它去玩,去開心,它低著頭不響應,你才恍然大悟,原來它已經在你不知道的時候死了。
朋友小俞離婚了,聽到消息,我的下巴都快掉下來,就像我聽到他們結婚的消息時一樣。他們初中開始早戀,又和老師對抗,鬧得一個被開除一個留校察看,經歷了一切小說和電影裡見過的戀人間的苦難,他們終於出乎一切人的意料結婚了,成了世界上感情最好的夫妻,生兒育女,幸福美滿,但又怎麼樣?14年過後,他們照樣要離婚。不不,不是男人外遇。面對我們懷疑的眼光,小俞似乎很難解釋清楚:「誰都沒有外遇,只是感覺不對了,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吵個沒完,終於覺得不喜歡,再也不願和對方同在一個屋檐下。」
不是外遇,只是愛情死掉了。
愛情的幸福有一萬種方式,而愛情的死法卻只有一種,那就是「不愛了」。為什麼不愛了呢?原因也只有寥寥數種。
比例最大的肯定是外遇,而且肯定是以男人為主。男人這東西,科學家沒有說是不是他們的多巴胺來得快也去得快,或者可以分泌出好幾份,讓他愛著這個女人,又不妨礙他去追求別的女人。據說女人紅杏出牆也有不小的比例,如今已經式微的《花花公子》在它鼎盛時期的一次調查中就顯示38%的美國已婚婦女有過外遇,好驚人的數字,我估計,要不是《花花公子》以男性主義的立場在追究女性的錯,要不就是美國婦女不像咱們的婦女這麼命苦,在外忙事業,在家忙家務,哪裡有空搞外遇。
剩下的愛情,全都死於意見不合或者志趣不相投。如今已經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哪段感情不是自己哭著喊著要愛的?那時怎麼沒覺得意見不合、志趣不相投呢?人還是那個人,在日復一日的平淡生活中,一次又一次的妥協,一次又一次的無趣,一次又一次的錯過,每個人都被迫學乖,生出厚厚的殼把自己包住。薩特說:「他人即地獄。」哪怕這個「他人」是你的愛人。當你覺得和對方在一起時沒話說、不快樂,漸漸不願見到他,一想到要同桌吃飯、同床睡覺就滿心煩惱甚至心懷恐懼,那時,愛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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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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