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韓映雪巴黎報導】在法輪功反中共迫害走入第11個年頭前夕,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向巴黎警察局提出了在中共駐法大使館前舉行集會,但該申請又再次遭到巴黎警察局的拒絕。為此,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將巴黎警察局告上巴黎行政法庭(Tribunal administratif de Paris)。法官也像去年一樣再次裁決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勝訴,並裁定巴黎警察局對法國法輪大法協會支付2000歐元賠償金,高出去年一倍。
巴黎行政法庭與7月19日下午3點開庭受理此案。法官特別聽取了法國法輪大法協會主席唐漢龍對法輪功及法輪功被中共殘酷迫害11年的陳述。
據唐漢龍介紹,協會多次申請在中共使館門前和平抗議,多年來一直遭巴黎警察局的拒絕。去年在法輪功被中共迫害十週年之際,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將巴黎警察局告上法庭,並得到巴黎行政法院的支持。今年7.20前一天,巴黎警察局再次拒絕了申請,大法協會再次要求緊急開庭審理。唐先生表示巴黎警察局不可以知法犯法,法國法律並沒有禁止這種和平抗議活動。
據本案法輪功方的委託律師萬桑‧德函 (Vincent Drain)先生介紹,在開庭期間,他提到了去年該法院對法輪大法協會曾做出的正面判決。並指出今年,還是巴黎警察局,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禁止同一個協會的同一個審請。他認為,很明顯,巴黎警察局的拒絕是毫無道理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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