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4日強調,庇護移民城市與亞利桑納州的反非法移民,區別很大。
針對亞利桑納州官員指稱歐巴馬總統與司法部長霍爾德單挑亞州的反非法移民法興訟「不公平」,霍爾德的發言人翠西‧席梅勒(Tracy Schmaler)14日強調,拒絕與聯邦當局合作的所謂「庇護移民城市」(sanctuary cities),跟亞利桑納州有很大區別。這些城市只是不合作,沒有理由興訟,但亞州卻是透過自己的新移民法「主動干預」(actively interferes)聯邦執法,所以要控告。
席梅勒告訴華盛頓時報,庇護移民的城市只是不用其人力和其他資源幫助聯邦政府執行移民法,政府沒有理由控告。亞州則不然,它是通過自己的移民法主動干預聯邦執法,當然要興訟。
但是,1996年聯邦移民法的主要提桉人國會眾院司法委員會共和黨資深委員史密斯(Lamar Smith)說,歐巴馬政府曲解此法規定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合作的條款,政府把庇護移民城市與亞州明確畫分,是「站不住腳的藉口」(flimsy justification)。
史密斯說:「司法部表示,他們將不對被動違反聯邦法的城市採取行動,實在荒謬。如果一個人不納稅,他們會不管嗎?銀行法規定超過1萬元的交易一定要申報,他們會不管嗎?當然不會。」
史密斯說,歐巴馬政府好像不瞭解聯邦移民法要求地方政府與聯邦政府互通非法移民資料的規定。他說:「白宮把前提弄錯,因為亞州通過的反非法移民法,是在配合聯邦法,而不是干預。」
如果法庭挑戰未能予以阻止亞洲執行反移民法,亞州通過的嚴格反非法移民法將在本月29日生效,該法規定當局有理由懷疑被拘捕者的身份時,即盤查其是否為非法移民。該法的修正桉明文禁止用種族歧視態度懷疑當事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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