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9點多,胡錦濤當天緊鑼密鼓的訪問活動剛結束不久,中國代表團在下榻飯店設立的新聞中心內,就舉行了中外媒體吹風會。據報導,馬朝旭說,胡錦濤對加拿大國事訪問的主要活動已經過半。到目前為止,訪問進展順利,取得豐碩成果。訪問期間,中加雙方宣布了有關重要共識,兩國政府部門和企業簽署了有關合作文件。並出示了一個成果清單,依我看這14條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3條和第8條,我想給胡錦濤提出一點建議。
(左起)黑龍江省民政廳長,姜維平,黑龍江省委副書記揚光洪,黑龍江省委宣傳部長劉東輝。(1998年攝/姜維平提供)
第3條說,中方宣布將在加拿大設立中國文化中心。我看,設立中心之類的常駐機構確有必要,但應當改個名子,把職能大變一下,即叫「中國反腐敗海外調查中心」為宜,因為近年來貪官逃到加拿大的越來越多了!只有設一個常駐海外的機構,才能有力地推動追逃工作。
據加拿大警方透露,在中國交給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犯罪嫌疑人名單中,高山只列為第5位。前面的各位「碩鼠」又是何許人也,加拿大警方則拒絕提供。而且,中國政府保護的那些更大的「碩鼠」,則是深藏不露,他們交給加拿大要求遣返的人寥寥無幾,又都是些小蝦米!雖然,目前,高山案在加拿大的進展情況,受到中加兩國民眾的廣泛關注,但能否遣返成功,還是未知數。自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已成功地將7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國,但異國它鄉依然被他們視為逍遙法外的天堂。有報導指出,單是逃往加拿大的中國貪官就多達2千多名,捲走贓款至少逾上千億人民幣。去年12月初,加拿大總理哈珀訪華時,兩國已就遣返逃犯合作達成一致,同意早日簽署備忘錄,並就分享犯罪所得協定進行談判。而加拿大之所以成為這些嫌疑人的「樂土」,是因為該國移民法律比較寬鬆,只要配偶移民成功,另一方也很容易獲得移民資格。另外,中加之間尚無引渡條例,想要將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國,困難重重,主要得依靠加方的配合。可能經濟不景氣的加拿大,有一些人和部門,也向中國政府學會了講務實,不一定真心希望把貪腐的錢財全部送回中國,至少要千方百計地在司法方面多耗費一些給加拿大。 同時,加國移民專家還指出,即使是被判無法永久居留的當事人,還可以抓住法律的漏洞,通過重重申訴、覆核程序「賴」在加拿大。此前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廈門遠華案的涉案人賴昌星。雖然,他的難民資格申請早已被駁回,但他還可以對有關決定提出層層上訴,將案子「賴」上許多年。專家估計,高山也會仿效老「賴」,以類似手段在加拿大拖上個五六年。因此,中國政府如果設一個跟蹤研究和及時處理類似案件的部門,可能比文化中心要更有用處!
尤其是,近年來加拿大的華人增加很多,他們的民意也應引起中國的重視,比如,上述高山案,就曾經引起當地華人的極大不滿,據中新網溫哥華4 月11日報導說:「加拿大不應該成為罪犯的天堂!」由中國移民自發組織的針對高山案的遊行,喊出了這樣的共同聲音。參加遊行的隊伍上午八點半在溫哥華市中心美術館前聚集,然後,沿著主幹道喬治亞大街東進,九點抵達審理高山案的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溫哥華辦公大樓前。此時,有關高山一家三口加拿大移民資格,是否合法的第四次公開聆訊,正在該大樓十六層一號聆訊庭裡舉行。遊行者打出了「不要浪費納稅人金錢,馬上遣返高山!」,「加快和中國簽訂引渡協議!」,「完善移民法,讓國際犯罪份子遠離加拿大!」等標語橫幅,散發國際刑警組織對高山的通緝令複印件。今年二月,高山案曝光後,旅居溫哥華的中國大陸移民在此間北美中文網論壇上展來了熱烈討論,併發起「411」大遊行。活動主要組織者楊震霆當天引領遊行隊伍,當記者問及遊行的目的時,他表示,高山在中國利用銀行主任之便,涉嫌監守自盜10億人民幣(約1,5億加幣),並利用虛報資料的手法,移民來到加拿大。他的行為,無論放在哪個國家,都是嚴重罪行,理應送上審判臺,受到法律制裁。但現在高山身在加拿大,利用司法制度的縫隙,至今遣返無期。我們想通過今天的活動,表達大批中國移民的共同心聲。這位組織者還說,將通過其它方式,包括給加拿大國會議員寫信等,表達「加拿大不應該成為罪犯的天堂」的訴求。
這一事例充分表達了華人對高山之類貪官的不滿!我可能較之它人更能理解這些抗議人士的心情,在我擔任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記者期間,我幾乎走遍了黑龍江省每一個縣城,加拿大人不會想到那裡的普通老百姓生活是多麽貧困,1998年發生洪水的時候,我的報導曾給黑龍江災區吸引了70萬港幣的香港市民捐款,當我把支票送達該省的時候,省委副書記楊光洪等官員接待了我,他對我說,這錢能救活一個縣的一個鄉的父老鄉親啊!《文匯報》真是雪中送炭!那時,黑龍江省城市職工的平均工資每月才500元左右,而農村的農民一年的收入還不到900元!就是這個貧困的地方,貪官最多,外逃的貪官更是絡繹不絕!高山一人就捲走了黑龍江省老白姓的血汗錢10個億啊!想一想吧,這些錢能救活黑龍江省多少個缺衣斷糧的貧困之家啊!胡錦濤想一想吧,如果不是政治制度上的漏洞,他一個小小的銀行官員,怎麽能夠貪腐如此多的錢財!他瘋狂地捲走了10個億,黑龍江省的省長,書記不應當引咎辭職嗎!再說,他貪污的錢是中國老百姓的血汗錢,憑什麽要兩國「分享」?!加拿大的法官不知道黑龍江省的貧困老百姓多麽需要這些血汗錢!既便司法獨立,法官也是血肉之軀,沒有人把真情告訴他們,所以他們才那麽機械地走法律程序!故此,如果成立了反腐調查的海外常設機構,就可以及時與其交流信息,使他們加速案件的審理,而且還可以把信息快速傳到國內,大肆宣傳,造成「貪官不論跑到哪裡,都沒有避風港」的輿論氛圍,以便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總之,把文化中心改為反腐調查中心,這件事本身就是對外逃貪官的一個有力震懾和打擊!
當然,胡錦濤如果回去後,不盡快學習加拿大的民主與法制,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恐怕既便建立了海外反腐調查中心,也會變成了「擺設」,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搞不好,叫曾慶紅兒子那樣根紅苗正的太子黨和富二代擔任了辦事處主任,貪腐還沒調查,自身卻淪陷了,如同現在的所謂文化中心,誰都知道它不一定是一個研究和交流華夏文化的場所,它可能是監控批評中國官員貪腐的異議人士的情報搜索大本營!嗚呼,中國的腐敗政府沒救了!
2010年6月25日於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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