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受賄222萬餘元於近日一審宣判。據悉,鄧湛因捲入郭京毅腐敗窩案落馬。昨天,記者從市二中院獲悉,鄧湛因受賄獲刑12年。
今年63歲的鄧湛,在案發前曾擔任外經貿部外國投資管理司二處處長、外經貿部及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等職務。2008年9月19日,鄧湛捲入郭京毅案,因涉嫌受賄罪被羈押,9天後被逮捕。鄧湛對於檢方指控其受賄222萬餘元表示全部認可。
鄧湛的辯護律師認為,在2007年10月,即鄧湛被立案偵查的前10個月,他將收受張玉棟的170萬元歸還,表明其有悔罪態度。在他被羈押後,主動坦白了司法機關不掌握的犯罪行為,屬於坦白,且其退出全部贓款。辯護律師還稱,鄧湛並無索賄的惡劣情節,也沒有為受賄而違規操作。
法院的一審判決最終部分採納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法院認定,鄧湛受賄222萬餘元,鑒於鄧湛有坦白情節,積極退贓,自願認罪,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三大犯罪事實
1
郭京毅同學行賄179萬
鄧湛是郭京毅在北大的老同學、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原主任張玉棟在商務部的另一個「靠山」。1998年至2005年,鄧湛利用職務便利,為張玉棟介紹項目,並在張玉棟代理的項目審批中,為張玉棟謀取利益。
據悉,對於鄧湛和郭京毅介紹來的每一筆業務,張玉棟都會把其收取的代理費數額告訴對方。鄧湛則先後以就醫、購房等理由,4次索要和收受賄賂179萬餘元。
2
收受飛利浦公司40萬
2002年至2006年間,鄧湛在擔任外經貿部及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副司長期間,為飛利浦公司在投資項目中的技術來源、設備引進、合同章程等涉及國家法律政策和外資產業政策方面的問題提供政策諮詢,多次引見該公司高管拜訪商務部領導,並在相關項目審批中提供幫助,為該公司謀取利益。
此間,鄧湛先後4次收受該公司給予的賄賂40萬元。
3收新奧集團3萬
郭京毅845萬受賄款中,有387萬來自「中國最大的民營燃氣企業」新奧集團。據悉,郭京毅在為該集團提供幫助時,需要時任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副司長鄧湛的幫助,郭京毅受人之托便找到鄧湛。法院查明,2003年至2007年間,鄧湛在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審批中為該公司謀取利益,先後3次收受賄賂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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