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五中院審判長王立新的奪命日記發表後,重慶高院順利地維持了文強的死刑判決。雖說開刀問斬送苦主兒上路,還要上報北京走個核准程序,但我相信最高法院不會太過為難,既然司法部能給重慶面子,放下李莊接茬兒整肅律師,既然最高法院在肖揚時代都不敢給遼寧高院面子,緩了的劉湧照樣被南英送走,用公文旅行盡快覆核超度了文強,幾乎可以篤定立等可取。
「打掉黑社會保護傘文強,黨和政府英明」,明瞭真相的群眾,又在判決出籠後適時打出標語,放鞭炮雲集鬧市。在舉國上下視上訪、聚集、遊行示威為洪水猛獸的當今——北京南站又有上訪者被活活打死,重慶能有這份雅量和膽識,不把群眾當做刁民,只能說彼此心中都有底。
「殺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文強這悶兒納得,令人很是納悶兒。因為少爺要殺你,當然就不會慢的了!都知道夜長夢多,誰會耐煩留你到五更!是該尊重程序,你直到今天才知道啊?當初你辦張君案時,程序上到底是快呢還是不快呢?當年你有過這程序正義的境界嗎?亡羊補牢,不是跟你說的,這教訓足夠深刻,但只是對別人還來得及,所以你該現身說法,拜託全國的高官同志們,讓他們多體會你此刻的痛楚,你這叫叫天天不應,你這叫其言也善。
還是群眾眼睛賊亮,知道這打黑該歸功於黨和政府英明,文強的死活跟法官腰裡那副明鏡懸得高不高,沒多大關係。打掉文強這把黑社會的保護傘,放掉文強這把傘的保護傘,是黨和政府的既定方針。偵辦和審判雖說是公檢法的職責,是端坐高堂擦屁股抹鼻涕的法官的差事,但拍板兒還輪不著王立新和張波。可惜群眾原本無知,現在無知依舊,原來上文強的當奉他為打黑英雄,現在上黨和政府的當把文強當成了保護傘,他們只會瞅機會看熱鬧只關心又要殺人了,對拿誰當保護傘打掉誰和怎麼打,都會高高掛起不加留意。文強難以回頭,於是板上釘釘。
審判長張波戲演得很投入,但忘了抓緊時間寫寫日記,這時候還顧得上給小老百姓釋法,多少顯得有些不著調。死刑覆核程序不是你這二審好歹還要走個形式,也許過個十天半月的最高法院的特快專遞就來了,你就得緊趕慢趕的送文強上路,到時候中國法院網催稿開了天窗,就少了個萬古流芳的機會。再說你這麼慢悠悠的釋法,有誰會信呢?我知道張波自己不信,文強自然不信,群眾更是不信。
興許重慶百姓對於打黑,若大旱之望雲霓,那不妨約個時間糾集百人,帶好易燃易爆物品再寫好橫幅,來東交民巷27號再隆重感謝一下黨和政府?不過也得小心,別讓天安門特警把你們全打回嘉陵江畔,因為眼看到了五月底,天子的腳下已經敏感了。
浦志強2010年5月23日石家莊回北京的動車上
晚上22點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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