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史上的政治避難
在一個專制的國家裡面,老百姓總是要尋求自由。一尋求自由,就會遭到打壓。一打壓,老百姓不是被抓進去,就是跑掉。那麼跑掉之後,就遇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在國外自由的國度裡面,尋求政治庇護。這個事情在中國近代史上層出不窮,到現在為止,還是中國政治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那麼今天我就跟大家講一講中國近現代史上的政治避難這個問題。
政治避難始終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在大清的法律裡面,移民到外國就是叛國,要受到清朝法律的制裁。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所有跑到國外的人都是不能回國的。雖然這些人主要是出國追求經濟的目標,卻都是廣意上的政治避難者。
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避難者,是清朝末期那些遭到以慈禧為代表的反動勢力的追殺的改革派人士。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1898年戊戌變法之後,康有為、梁啟超等人遭到通緝、並要被當局就地正法。康有為搭上英國輪船跑到上海,接受英國人的庇護。清朝政府要求英國人交出康有為,遭到拒絕。在英國人的庇護之下,康有為經香港跑到了日本,開始了長達15年的海外流亡生活。同時,梁啟超也躲進了日本大使館,得到了庇護。而譚嗣同、林旭、楊銳等人拒絕尋求外國人的庇護,被清朝專政機關全部殺絕。
從那以後,凡是有點兒革新思想、想改變中國的人,都面臨著政治避難這個問題。中共的創始人之一李大釗在蘇聯人的庇護之下,在北京的蘇聯大使館內組織武裝暴動,結果遭到軍閥張學良的槍殺。孫中山也多次被英國人和日本人給予政治庇護。可以說,沒有外國政府對中國革命人士提供的政治庇護,就沒有中國的革命。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政治庇護成為國際公約。其中有兩個最重要的文件,第一個是1948年的《世界人權公約》。其中的第14條明確規定,為逃避迫害,每個人都有享受在其它國家尋求庇護的權利。另一個文件、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51年通過的《日內瓦難民公約》。
由於中共政權的極端政治迫害,中國大陸尋求政治避難的人一直是遠居世界第一。過去如此,今天也依然是這樣。最引人注目的例子當然是一些廣為報導的知名人士。比如說,文革期間中國的音樂家馬思聰,在中央情報局的保護之下,到美國求得政治庇護。
達賴喇嘛在50年代向印度求得庇護,至今仍然不得回國。還有「六四」之後,一大批天安門的學生和知識份子,被追殺到國外,在西方世界尋求政治庇護,比如說方勵之、王丹等等。但是在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上百萬的中國人不堪壓迫、冒死逃出中國,跑到香港,也算是徹頭徹尾的政治難民。
美國是世界上最仁慈的政治難民收容國。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要獲得自由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到美國來。由於中國政府在國內嚴酷鎮壓一切異議份子和自由活動的宗教文化集團,造成全世界最大的政治庇護者源流。美國移民局經常公布在美國獲得政治避難者的統計數據,中國一直是政治難民最多的國家。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政治難民,像北朝鮮和中國,儘管有不同程度的共產主義,但是卻都有無產階級專政。中國人什麼都想爭當第一,但是政治難民第一多,並不見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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