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開始,悠遊卡開放小額消費功能,全臺灣1萬多家特約商店,都能用悠遊卡付錢,包括全臺四大超商通路,舉凡看電影、逛超市、打棒球,只要一卡在手,就能暢行無阻,不過悠遊卡單筆消費以1千元為上限,每天不能超過3千元,瓦斯、水、電費和代繳、代辦費等尚未開放以卡付款,到超商還是得乖乖用現金繳費。
TVBS記者郭岱軒:「4月1日開放悠遊卡小額消費,未來不管是到便利商店,還有購買衛生用品的藥妝店,甚至是後頭的咖啡店都可以消費。」
看電影買電影票,逛逛超級市場,或是運動練練棒球,這些都能用悠遊卡付錢。包括四大超商、全臺灣24個通路,1萬多家悠遊卡特約商店,都能使用悠遊卡小額消費,單筆以1千元為上限,每天不能超過3千元。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我們一切的目標都是以打敗香港(八達通)、領先香港,為我們的原則,所以我們希望朝這個目標看齊,這不是政績,這小事情。」
連勝文心情很興奮,成功推動悠遊卡成為國內第一張金管會核可的的多功能電子票證,捷運、公車、計程車,還有臺鐵,一卡到處通,開通小額消費,範圍涵蓋吃喝玩樂。連勝文:「5月、6月都還有一波新的要上市的廠商,那我們現在先賣個關子。」
原來第一階段開放的店舖通路,還有遺珠之憾,而且到超商繳交瓦斯、水電、代收、代辦費用,還是不能用悠遊卡繳費,不過悠遊卡電子錢包功能全台上路,已經讓民眾消費又多了一種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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